全省首个!滨州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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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讯 12月15日,《滨州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正式出台。
2020年2月,省政府确定由省应急厅牵头研究制定《山东省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并列入《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把制定《滨州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列入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5月份,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滨州市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编制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经多方考察比较,与清华大学安全研究院达成合作协议,成立规划编写技术团队,在先后征求了27个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完成规划制定工作,成为我省第一个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的市。
我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通过对四大类重大突发事件的风险特点、发展趋势和保障能力分析,研判了我市严峻复杂的公共安全形势,提出未来十年要立足全面、有效应对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形,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提出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医疗卫生、防汛抗旱等12项重大建设工程;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计划、强化政策扶持、加快人才培养、注重绩效评估等保障措施。
《规划》制定了到2022年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力量保障体系、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完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应急科技装备保障体系、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等九项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明确了到2025年4大类12项风险防控目标,9方面30项应急保障能力目标。2030年规划目标由定量和定性目标组成,主要包括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8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GDP比例控制在0.8%以内、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25‰以内、医用物资按日均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储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