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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罘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计划共计158个,具体岗位计划详见《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和2019年、2020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2.非“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全日制硕士(含)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年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4.获得第六、七、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有民办高校、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1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证书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1月23日(含)之前取得。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所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11月26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务必按时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时段报名和现场报名。

  2.方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将《报名表》、《信息一览表》、身份证、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证书(如第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证书还未颁发,须提供获奖证明,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等材料扫描件形成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 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zfqjtjzk@yt.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以其他形式报名无效。

  3.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看报名情况,11月27日10:00前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要及时拔打电话询问报名情况,因本人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网上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27日12:00前向报名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人员有信息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网上初步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发布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1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8)获得第六、七、八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

  (9)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10)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外事翻译部门,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应聘岗位)。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有实践操作要求的岗位需加试实践操作,按照试讲与实践操作6:4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1)参加对象: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小学语文、数学5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小学语文、数学5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选,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选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初选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小学语文、数学5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1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原件。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入职后1年内无法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予以解聘。

  四、其它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221859

  附件:

  1.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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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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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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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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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毓璜顶医院

  2020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第三批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遵纪守法;

  3. 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学历性质不做要求的岗位除外);

  4.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毕业证、学位证)均须于2020年11月22日(含)之前取得。

  二、岗位需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第三批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应聘方式硕士及以上岗位应聘人员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本科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具体通知请继续关注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一)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 报名时间、网址: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00-11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00-11月28日11:00;

  报名网址: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ytyhdyy.com/)

  2. 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启事,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医院官方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信息填报确定无误后请务必及时点击“提交审核”,不提交无法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医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11月27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初审医院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提交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至11月28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30日15:00前向烟台毓璜顶医院人事处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网上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表格打印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的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第三批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第三批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四)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含应聘不参加统一笔试研究生岗位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毓璜顶医院网站查询。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2020年应聘烟台毓璜顶医院第三批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荣誉奖励证书以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附件4式样)。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在二级医院工作满X年”等招考岗位条件指,应聘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工作所属的医院一直为二级医院等级。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外科学(甲状腺)”,“甲状腺”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见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0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医师资格证等。

  四、其他情况说明

  1.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后续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手机短信、电话及烟台毓璜顶医院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烟台毓璜顶医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535-6691999-86698、0535-6699121

  附件1.2020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第三批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0年应聘烟台毓璜顶医院第三批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

  注:附件请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或复制下方链接至浏览器下载。(https://www.ytyhdyy.com/news/2808.html)烟台毓璜顶医院2020年11月10日

  福山区

  为进一步推进福山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鲁森防发[2020]1号)、《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招收计划森林消防队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60名(限男性),其中驾驶员8名(具有A1驾驶证3名,具有B2驾驶员5名),炊事员4名,退役士兵及专业人才优先录用。招收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招收程序

  (一)资格审查。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予通过。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习、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五)岗前培训和录用。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统筹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参加集中培训、在岗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岗位及要求

  01

  战斗员

  通过培训掌握基本消防技能和灭火技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体实施灭火、抢险、救人作战行动。

  02

  驾驶员

  要求具有B2证及以上驾驶证,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参与日常训练及出警任务,熟悉车辆操作,负责车辆安全行驶和使用维护保养。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拟于2020年12月17日截止,具体时间以人员报名满额数量为止。

  (二)报名地点

  烟台市福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烟台市福山区蒲湾街190号),报名电话:0535—2703371 0535-2703373。

  报名人员可直接到烟台市福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也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照公布的招收条件,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兵携带退伍证)、职业技能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

  工作任务

  森林专职消防员担负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管理及待遇

  (一)工资保障。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森林专职消防员初定级工资约3300—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随着工作年限和等级晋升而递增。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二)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

  (三)休息休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如因单位工作需要不能保证休假的,按照劳动法给予发放未休假补贴,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体检、面试、心理测试等具体时间统一通知。

  (三)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受任何中介代理形式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报名,报名人员请直接到烟台市福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莱州市

  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球TOP200高校和“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为研究生学历且所学学科为一流学科),包括应届(含3年派遣期内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全球TOP200高校、“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除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0年11月23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在入职一年内必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以上人员正式聘用时需签订入职协议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烟台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或应聘资格。

  1、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16:00止;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zjtjrsk@163.com)。邮件名称为“招聘单位+姓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

  (二)网上初审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报名情况,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向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6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之日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务费。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时,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一般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初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初试相关要求及初试合格线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如果组织初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初试后因人员放弃造成空缺的,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是2021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受疫情影响除外),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未取得简章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取得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top200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本简章附件3。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279393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2279393

  监督电话:0535-2279359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aizhou.gov.cn/

  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名单详见附件6)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放宽到1969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学籍档案(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记载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相近专业并每日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1月23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在入职一年内必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以上人员正式聘用时需签订入职协议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1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2:00-11月26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4日12:00-11月27日16:00;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lzsjtjrsk2020@163.com),邮件名称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

  2.网上初审: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报名情况,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考试前24小时向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11月24日12:00-11月27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应聘人员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方式,把面试考务费70元缴存到以下账户。户名:莱州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账号:3705016669810000004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请务必在汇款备注栏标注考生的应聘岗位和姓名,并将缴费凭证截图(照片)于11月27日17:00前通过QQ发给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QQ:1362981701),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作放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及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4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之日提供。因疫情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延后提交,最长延后期限不超过体检之日后1个月。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过多时,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人数5人以上(含5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以上(不含3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5人以下(不含5人)且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以上(不含5倍)的,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但不进行初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不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烟台信息工程学校、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279393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2279393

  监督电话:0535-2279359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aizhou.gov.cn/

  来源:烟台教育发布、烟台市福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烟台毓璜顶医院等

责编:刘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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