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一流 建设“双高” 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按下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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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实现山东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作出了统筹谋划和总体部署。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正式按下了“双高”建设的启动键。这是继“十三五”期间实施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以来,省委、省政府推出的又一项重大建设举措,标志着山东的“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2.0时代,意味着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进模式。

  透过两个方案,不难发现,对比前期的“双一流”建设举措,无论是建设思路、建设目标,还是建设路径、保障机制,“双高”建设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思路更新、目标更实、路径更宽、机制更活。

  一

  创新建设思路,实施分类建设

  一是实施分类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按照“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种类型,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择优遴选,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而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同样提出,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按照“高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两类,面向全省高校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

  二是创新遴选方式。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一方面,充分发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龙头作用,明确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3所部属高校实施“筑高峰”计划。另一方面,面向省属博士、硕士授权高校,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学校办学特色,分类确定“冲一流”和“强特色”计划建设高校。在高峰学科建设计划中,一方面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打造学科高峰;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前沿引领,强化特色优势,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4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实施重点建设,构筑学科高原。另一方面,参照省属高校学科建设标准,单独确定驻鲁部属高校建设学科,不占用省属高校建设计划,确保全省高校的高水平学科全部纳入建设范围,整体提升我省高校学科建设质量。

  三是实施开放竞争。一方面,放宽“双高”建设申报条件。高水平大学建设面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以上高校开放,而高水平学科建设则是面向所有高校的学科开放,不以博士、硕士学位点作为申报前提,只要在人才资源、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教学科研平台等方面,符合设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另一方面,实行“双高”建设竞争性动态管理。分别建立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学科,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高校、学科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高校、学科,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打破建设项目的“铁饭碗”“终身制”或“长期制”,优上劣下,动态管理,鼓励全省高校攻坚克难、奋勇争先。

  二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

  推进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一是分类确定建设目标。一方面,对标国际领先高校,支持3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带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对标国内一流,支持5所左右优势突出的省属高校,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建成服务我省“八大发展战略”的标杆大学;支持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大的省属高校优势学科,打造学科高峰。再一方面,对标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支持10所左右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急需的省属高校,更好服务“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夯实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支撑基础;支持40个左右省属高校特色学科,构筑学科高原。

  二是分类制定建设路径。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明确提出,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选择一所国际或国内同类型领先高校,从办学理念、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治理体系、质量文化等各个方面全面对标,研究制定学校的具体建设方案。在高水平学科建设中,虽然对学科建设方案着墨不多,但是在组织申报和后续实施中,均会按照同样的要求进行。相比以往,建设路径的要求更宏观、更自由,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一校一案,一学科一案,分别明确建设路径和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了建设高校的主体责任。另外,省教育厅还将组织专家论证把关,确保建设方案更科学、建设路径更准确。

  三是突出建设内涵与实效。一方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能力。在“双高计划”遴选指标中,分别设置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水平、经费保障等四方面遴选条件,人才培养能力相关的指标权重超过一半,这也将是“双高”建设年度监测的核心导向,旨在引导高校不但要重视科研水平,更要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建设实效。合理设置遴选指标和监测指标,坚决破除“五唯”,倡导教学科研并重,注重高水平代表性成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引导高校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上打造特色,在服务我省“八大发展战略”中实现学校特色发展,着力提升办学成效和经济社会贡献度。

  三

  加大支持力度,

  强化“双高”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一方面,对列入建设计划的省属高校和学科,省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另一方面,对未列入建设计划,新增列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或全国学科评估A等级的省属高校学科,按建设经费同等标准予以奖补;对达到同等水平的驻鲁部属高校学科,按一定额度经费予以奖补。同时,鼓励各高校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汇聚社会资源,实现多元投入、合力共建。

  二是配套支持政策。一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在省级学科建设项目和非竞争性省级重大科研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优先在“双高”布局。另一方面,扩大建设高校办学自主权。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建设高校,给予省级人才工程配额,用于自主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下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评审权,由学校按规定条件自主聘任。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实施中期考核、期末考核和绩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后续经费支持、绩效拨款等挂钩。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拨建设经费,责令限期整改;对期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减少年度“绩效拨款”经费。

  来源:《山东教育》(高教刊)

  作者: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责编:刘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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