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站 零距离贴近青岛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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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璐 通讯员 张涛 青岛报道

  为提升青岛市住宅小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物业服务水平,及时受理、处置居民反映的各类问题,近期,青岛物业执法大队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试点建立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站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聚焦解决社区内存在的城市管理以及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创新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破解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对全市物业小区试点建立城管执法工作站进行工作部署和安排。

  一是明确试点工作目标。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2020年年底,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试点建立5-10个城管执法工作站;2021年6月底,实现城管执法工作站在住宅物业小区内的全覆盖。

  二是明确工作站的定位。城管执法工作站是综合执法进社区的重要载体,是“三长一站”工作的执法保障,是督促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监督台。通过建立城管执法工作站,及时受理、处置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效能,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明确工作站的职责。《指导意见》规定城管执法工作站承担宣传引导、巡查检查、受理诉求、协同共管、执法保障五项工作职责,建立公示、巡查、接访、报告、会商五项工作制度,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违法问题及职责范围内其他综合执法事项的执法任务。

  四是明确工作站的设置规模。《指导意见》规定原则上以社区行政管辖区域划分为主,考虑户数和人口规模,兼顾科学、高效、集中、便捷的要求,在每个社区设立1-2个工作站。并对工作站人员组成以及办公场所、经费等给予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已经以青岛市城管办的名义印发各区(市),并要求各区(市)认真组织实施。下一步,物业执法大队将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站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调研座谈,总结做法,提炼经验,不断充实完善城管执法工作站相关工作规范、建设标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为在全市推广夯实基础。

责编: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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