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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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问责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冠县清泉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董书志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2020年2月至3月,清泉街道办事处东管区内发生4起露天焚烧违法行为,被上级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董书志作为该管区包片负责人,履职不力,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导致辖区内发生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4月,冠县纪委给予董书志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鱼山镇乡村发展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兼经管站站长周长远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鱼山镇经管站会计、副站长房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购买股票构成职务犯罪。周长远作为鱼山镇经管站站长,履职不力,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导致房某某挪用公款案的发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4月,东阿县纪委给予周长远党内警告处分。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姜万磊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于集镇卫生院主管会计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3次挪用公款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或出借他人。姜万磊时任于集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导致杨某某挪用公款案发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度假区纪工委监工委将上述问题与姜万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分别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他们中有的作风漂浮,对待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没有正确履行职责;有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对干部失管失察,没有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放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对这些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必须严肃问责追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扛起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又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推动全市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蔚然成风,为聊城在全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责编: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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