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项目多模式打出扶贫“组合拳” 滨州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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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卢志强 王卫 滨州报道
脱贫攻坚以来,滨州市聚焦“精准脱贫不落一人”工作目标,按照抓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各项帮扶措施精准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工作思路,统筹各级专项扶贫资金等扶贫资源,集约发展产业扶贫项目,积极探索扶贫资源的合理配置的路子,实现插花村贫困群众既有政策覆盖,也有产业扶贫带动,确保稳定脱贫。截至目前,全市上下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47亿元(包含集中式光伏电站及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投入),实施了713个扶贫项目,其中2020年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9个,截至9月底完工17个,未完工2个。
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47亿元,实施了713个扶贫项目
精准扶贫以来,全市上下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47亿元(包含集中式光伏电站及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投入),实施了713个扶贫项目。从项目收益及分配来看,2020年度截至第二季度,全市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到位收益为4693.8478万元,其中贫困户收益1387.79万元,村集体收益630.43万元。
全市产业扶贫项目“集约化高”。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效益化”原则,对2017年前实施的327个效益低、94个“零散小”项目全面整改。新上项目注重集约化、规模化和可持续,与龙头企业对接上“大项目”。目前已形成2000万元以上的扶贫产业园区12个,50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示范点30个。
产业项目“带动性强”。 156个种养加项目对接89个当地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形成了与当地特色产业紧密融合、带动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贫项目。
光伏扶贫“效益稳定”。2019年,全市623个村级电站上网电量2795万千瓦时,结算电费2347万元,累计发电量7227万千瓦时,收益 6369万元;6个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量3.26亿千瓦时,结算电费1.75亿元,扶贫收益3640万元,累计发电量7.16亿千瓦时,总结算电费5.26亿元。
项目管理“严格规范”。严格落实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置”,把扶贫资产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平台,乡镇建立资产登记台账,对扶贫项目资产价值、使用状态登记造册,实现了家底“一本清”。
扶贫项目收益助力贫困群众脱贫,重点村贫困人口人均收入9238元
为充分发挥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作为贫困群众脱贫的支撑作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在坚持扶贫资产“四权分置”的基础上,对市县镇各级统筹实施的项目和基金收益,按照差异化原则,注重扶贫资产项目覆盖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的针对性,收益分配的公平公正性分配,各县镇科学谋划、规范完善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实行村级民主评议确定分配额度。实行项目收益“季调度、季分配”制度。县级建立项目收益分配总账,乡镇级建立收益分配分账。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累计实现扶贫项目到账收益2.35亿元(0.2亿元待分配),贫困户累计受益1.84亿元,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村集体累计收入0.29亿元。
从脱贫享受政策群众2019年人均收入构成看,2019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收益人均达到1225元,其中插花村享受政策群众人均项目受益1045元,重点村1901元。
重点村贫困人口人均收入9238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收入1901元,占20.58%;赡养费274元,占3%;工资性收入1939元,占21%;生产经营性收入1138元,占12.3%;低保收入1050元,占11.37%;土地流转等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政策性收入2936元,占31.8%。
插花村贫困人口人均收入8467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收入1045元,占12.34%;赡养费187元,占2.2%;工资性收入1778元,占21%;生产经营性收入899元,占10.62%;低保收入1380元,占16.3%;土地流转等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政策性收入3178元,占37.53%。
对2019年贫困户收入构成分析,脱贫享受政策户人均产业扶贫项目收益达到年度收入的14.2%,其中插花村人均达到12.34%,成为贫困群众脱贫的主要支撑。从项目收益的可持续情况看,目前全市现有产业扶贫项目运营良好,统筹考虑疫情影响、2019及2020年度投产项目增量收益和光伏扶贫收益将在2019年基础上再增加补贴收益等因素,初步预估全市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包括集中式光伏和金融扶贫)将达到1.5亿元,扣除村集体基金收入等因素,脱贫享受政策群众人均将受益增收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