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上演“老鼠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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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江 通讯员 杨书泉 淄博报道

  8月28日22:30,汞山生活区的居民李某某急匆匆赶到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汞山派出所报警,称家中被盗了。

  经了解民警得知,失主李某某刚搬进小区居住不久,当天白天在生活区附近打工,晚上10点多返回家中后发现被盗,丢失了煤气罐、洗发水、烧烤桌等生活物品。

  被盗的物品价值虽然不大,但同样紧连民心、关系平安。民警将“小案”当成“大案”破,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各种手段摸排和走访,民警并未发现被盗物品有转移出小区的迹象。据此民警大胆判断:盗窃嫌疑人极可能就居住在小区里,被盗物品尚在小区里未被转移出去。民警随即对该小区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走访。民警在走访时发现,该楼70多岁的住户单某某家中的洗发水和煤气罐与被盗物品相似,单某某存在作案嫌疑。民警为了不打草惊蛇,继续到其他住户开展调查走访。8月29日,民警再次来到单某某家中,在询问单某某有关线索的同时,仔细查看单某某家中的物品。细心的民警发现单某某家中的煤气罐和洗发水不见了,单某某作案嫌疑骤然增大。经审讯,单某某从一开始的矢口否认、百般抵赖,最终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单某某交代,失主租住的房屋位于其楼下,单某某在上楼时发现失主家房屋门没有关好。单某某见此情形突生歹念,入室盗窃了煤气罐、电风扇、烧烤桌、塑料水桶、插排、洗发水、电线、卫生纸、充电器等物品,并藏在自己家中。当民警第一次来到单某某家中调查走访时,单某某感到心虚,怕违法犯罪行为败露,于29日凌晨1时,将藏于家中的被盗物品扔到了附近山上的多处杂草中。目前,单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双节”临近,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离家出门时,务必检查好门窗是否关严,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财产损失。

责编:乔子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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