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预付款金额达16254万元 德州信誉良好供应商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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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君 德州报道

  9月28日,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举行。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王进宝介绍德州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方面相关工作情况。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德州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节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和时间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供应商参加德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免收进场交易场地使用费,取消投标保证金,对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供应商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要求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明确标注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抵扣优惠。

  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推行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人提前支付供应商合同款。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压力,从今年4月份起,要求采购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款,其中货物类原则上不低于30%,服务类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截至目前,全市预付款金额达到16254万元,预付比例最高达到90%,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压减合同签订时限和付款时限。要求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限由原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要求采购人资金支付时间限定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

  近年来,德州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截至目前,政府采购活动信息发布、供应商报名、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告等主要环节已实现电子化,目前正积极进行平台的功能完善和纵深推进。

  王进宝介绍,通过远程解密方式开展电子化“云交易”,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只需在规定时间登陆会员端口,解密投标文件,即可在线参与开标,实现了交易各方“零跑腿”;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实现交易平台与监管平台两个平台间的互联互通,预计9月底实现两个平台的互联互通;为提高采购效率和各方交易主体的便利度,齐鲁云-德州政府采购网上商城9月1日正式运行,大大缩短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通用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采购时间,通过这个平台,供应商可以一次入驻、全省执业,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责编:贾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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