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的公示

··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网办通字〔2020〕15号)要求,中央网信办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专家评审及复核,七部门确定了拟作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8日—9月24日

  联系单位: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

  联系电话:010-55635823

  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公示名单

责编:单建伟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