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低保标准再提高 下月起城乡每人每月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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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宇昕 青岛报道

  15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提高青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据悉,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提高到为每人每月840元。

  据了解,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能够切实提高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有效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这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是今年内第二次调整,也是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建制以来城市低保标准的第18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3次调整。截止2020年8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万户、8.9万人,保障特困人员10412户、10697人。

责编: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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