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过密、限速值忽高忽低?济青南线21日起启用8套区间测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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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了解到,济青南线21日起将启用8套区间测速,此前,针对媒体测速过密,限速值忽高忽低等问题,山东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将推广使用区间测速,不再以定点抓拍数据作为违法处罚依据。

  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维护高速公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驾驶人文明出行,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济青南线道路通行情况,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二支队决定在辖区重组6套区间测速设备、复用2套区间测速设备,并于2020年9月21日正式启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青兰高速公路济南方向:

  (一)复用G22青兰高速76Km+20m至89Km+150m济南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二)重组G22青兰高速162Km+200m至181Km+900m济南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三)重组G22青兰高速111Km+200m至129Km+700m济南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二、青兰高速公路青岛方向:

  (一)复用G22青兰高速89Km+150m至76Km+20m青岛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二)重组G22青兰高速174Km+650m至162Km+750m青岛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三)重组G22青兰高速129Km+750m至111Km+250m青岛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三、胶州湾跨海大桥济南方向:

  重组S85胶州湾跨海大桥44Km+50m至59Km+450m济南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四、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方向:

  重组S85胶州湾跨海大桥60Km至41Km+500m青岛方向区间测速设备1套。

  相关新闻:山东将不再将单点测速作为扣分处罚依据

  8月28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高速公路限速问题,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将全面推行区间测速问题。

  对此,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回答说: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点测速,二是区间测速,三是移动测速。单点测速的使用主要是针对限速值不一、路况复杂、安全标准不高的路段,受这些客观因素制约,在此之前,我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的路段,会把注意力放在测速抓拍,看到测速提示标志往往会紧急刹车,而且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违法有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随着山东省高速公路的改扩建、提档升级、安全设施的完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条件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为此,我们前期也做了大量的论证、评估、试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决定全面推行区间测速。

  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区间测速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几率。二是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三是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四是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修春清介绍,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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