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基层环保人”之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江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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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爱萍,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环保所所长,是全县唯一一名基层女环保所长。自1994年参加环保工作以来,江爱萍扎根基层26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砥砺前行,用满腔赤诚坚守着实现生态文明的神圣使命,用辛勤和汗水守护着这片碧水蓝天。
刻苦学习,她是大家眼中的“专家能手”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江爱萍从进入环保队伍,由一名管理股员工逐渐成长,历任东明县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开发区环保所所长、菜园集环保所所长及现任的城关所所长,由一名“环保新兵”慢慢成长为“环保专家能手”。多年来,她养成了边工作边学习、坚持潜心研读业务书籍的习惯,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环保知识,并坚持向老同志学习,向内行专家学习,向新的科学经验学习。

同时,江爱萍不断用理论武装自己,为开展好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增强了自身的业务能力,全面提高了自身素质。无论走到哪里,只要发现与环保有关的知识,她就立刻抄录下来,20多年来,她记录了60万多字的学习笔记,融会贯通了新的政策法规和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尤其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她感到更新知识结构的必要,更是挤出点滴时间进行学习,牢记新《环境保护法》的难点、重点和亮点,还分别对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仔细分析研究,与老《环境保护法》逐项逐条进行对照,以便尽快掌握并灵活运用。
敢于亮剑,她是环保事业的忠诚卫士
2013年4月的一天下午,时任菜园集镇环保所长的江爱萍接到群众反映:“中原油田至开封天然气输送管道东明段菜园集镇杜桥村施工工程产生的废弃泥浆,违法倾倒。”接举报后,她带领3名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经勘察发现,施工过程中使用了烧碱、纯碱、羧甲基纤维素钠等有毒有害物质,且现场有一辆罐车在装载黄色废弃物。

因涉嫌危险废物违法倾倒,为收集证据,江爱萍带领人员连续两天两夜暗中蹲守,在拉运泥浆的车辆离开工地后,成功将其拦截下来,不料遭到车主及其同伙的围攻殴打。面临暴力抗法,江爱萍没有退却,更没有畏惧,而是牢牢守住了国家环境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卡,毫不犹豫选择用自己柔弱的身体挡住了想要离去的罐车。她用行动,坚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捍卫了环保人的尊严。
在一次取缔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中,一名自称“监督管理”执法的人员,对江爱萍进行威逼利诱,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在历时10余小时交涉后,终于在晚上11时成功完成了取缔。在整个的取缔过程中,江爱萍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没有退缩和动摇。
2020年,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担子再次压在了她的身上。接手后,江爱萍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加密夜查频次,确保一方安静。辖区内共有40余处建筑工地及其他生产经营场所,她根据去年信访案件的数量和重点,深入分析扰民原因,和施工方一起研究规划避免夜间施工方案,从而有效的遏制了噪声扰民。如今,她负责的辖区建筑工地信访投诉量明显下降,为周边的居民百姓提供了良好的生活保障。
恪尽职守,她是为企业排忧的“良医”
江爱萍把所有监管企业的信息包括环评批复验收文号、主要产污环节、治理工艺等情况集中写在纸上,整理成小册子,放进包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熟记于心。“要帮扶企业,首先要搞清楚企业的病根在哪,深入企业一线把脉问诊,才开出精准的‘药方’。”在江爱萍看来,这才是真正帮扶企业的正确方法。

东明一家新型建材公司,车间内粉尘收集不彻底,虽然构成违法,但由于比较轻微,直接处罚企业主效果不好,业主比较抵触,不利于调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江爱萍就为这些企业讲解法律知识,并专门制订整改方案。等整改完成后,大大的减少了无组织排放粉尘,车间里的工人们满意了,企业主规避了风险,也笑了。在谈到日常的工作感受时,江爱萍说,这种细节性整改,不仅减少了污染,更帮企业减少了物料的浪费,实行再回收利用,有效节省了企业的开支。
鉴于江爱萍工作的突出表现,菏泽市环境保护局、东明县人民政府、东明县环保局多次授予她“菏泽市生态系统执法标兵”“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3年,江爱萍的先进事迹被《中国环境报》刊登。同年,山东省环保厅还发出了《关于开展向江爱萍等6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附:江爱萍获得荣誉
2009年被东明县环保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2010年-2013年被东明县环保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2014年被菏泽市环境保护局评为“全市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2017年被东明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同年,被东明县环境保护局评为“先进个人”。
2018年被东明县环境保护局评为“先进个人”。
2019年被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评选为“菏泽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