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查处一涉黑案“保护伞”,追回房屋征收补偿款4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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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发布会第九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1-7月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工作情况。

  山东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在继续抓好“打伞破网”的同时,推动“以案治本”。发布会上,山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审理室主任秦秀春介绍说,具体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发挥综合效应,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以案示警,强化震慑效应。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深入剖析、以案明纪。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曝光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550起,涉及978人,其中省纪委监委通报22起98人。

  据介绍,烟台市纪委监委以查处王勇涉黑案“保护伞”问题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东营市设立《直击现场》栏目,对张大伟涉黑案“保护伞”利津县海洋渔业局原局长王金山宣布开除党籍和公职,向社会公开曝光。

  “在宣教感召下,全省累计有331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交待问题。”秦秀春说。

  以案促改,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围绕省扫黑办确定的“十大行业重点领域”,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64件,督促国土、住建、交通等黑恶势力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系统性窝案串案。

  比如,德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为运输货车“路霸”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96人,并督促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治理,有效规范了交通运输环境。又如,菏泽市纪委监委查处吴建伟涉黑案“保护伞”后,及时发送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补偿程序,追回征收补偿款400余万元。

  以案促建,有效推动长效常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办案实践,积极研究建立“打伞破网”长效机制。临沂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问题线索受理范围、管辖规定和职责分工3方面要求,建立包案领办、同步介入、“一案三查”、“签字背书”和请示报告5项制度。

  据介绍,山东省纪委监委加强制度设计,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介入有关制度,固化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等有效方法,及时总结梳理专项斗争以来经验做法,研究建立专项斗争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衔接配合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长效常治。

责编:杨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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