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0部门出台7条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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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记者从烟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激发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积极性,针对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以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烟台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10个部门联合发文出台7条重磅措施。

  第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的优先审批定兵,依据所学专业和部队需要优先安排兵员方向。

  第二,自2020年起,对从我市批准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硕士研究生(含在读)每人8000元、“双一流”学校本科毕业生每人5000元、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对户籍在外地市或在外地市上学,返回我市应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食宿、交通等应征补助。

  第三,自2021年起,从我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招聘。招聘数量按照不低于市、县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的10%确定。

  第四,在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有关职位招录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时要拿出不低于20%的名额、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聘招录时要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单独招录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

  第五,高校毕业生义务兵期满退役后,可“零门槛”落户烟台市区,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就业待遇。择业期(2年以内)由落户区市财政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生活补贴,由落户单位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有关管理保障工作。

  第六,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时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服役期满后返回单位工作,优先提拔使用。

  第七,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利国利民利军,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入伍办理统一由市征兵办牵头负责,退伍管理保障统一由市退役军人局牵头负责,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监督,狠抓制度落实,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唐忠超 贾玉省)

责编:刘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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