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警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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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敦促哈尔滨绿林苇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退缴赃款的通告

  哈尔滨绿林苇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

  一、凡是向哈尔滨绿林苇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出借资金的个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资料,到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报案登记的,将根据公安机关提取的相关合同、账目、审计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

  二、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总经理、业务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应将本人在上述公司任职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退缴完毕将凭证及时送至高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户名: 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账号:37001706201050172481

  备注填写:绿林苇业案+退款人姓名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联系电话:0631-5660031、0631-5660032特此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

  2020年7月30日

责编:金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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