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发通知 有序推进发展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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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6月25日,游客在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竹泉村选购特色美食。新华社记者 范长国 摄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坚持文明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业户”主体责任,加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消杀措施,清除卫生死角。要严防人员过度集聚,严格落实测温、配带口罩等防控措施。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要求再落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持续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同时,各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经营、确保安全原则,制定夜市、早市、便民市场、集中摊点群等经营场所规划,出台经营场所设置导则,明确经营场所服务保障措施、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等设置条件。经营场所设置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经营场所要向市民进行公示,同时对经营种类、经营时间、环卫保洁等作出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把服务摆在优先位置,用心服务、细致服务,主动耐心告知商户、摊贩实施店外经营条件和注意事项。经营场所设置管理服务牌,明确经营时间、经营种类和禁止性规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业户容错纠错机制,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业户实行先提醒、后警告、第三次清退的管理措施。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摊主自觉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引导摊主规范、文明经营,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投诉和矛盾纠纷。根据经营区域摊点群设置情况,视情增加垃圾容器,增加清运频次,强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定期消毒,为夜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经营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经营业户管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经营主体要与业户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不污染环境、不扰民。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配备足额保洁人员,确保经营场所洁净、卫生。对不履行承诺、不服从管理的业户,要取消其经营资格,实现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巩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统筹把握夜经济发展与规范市容市貌关系,探索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的新监管模式,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教育优先,引导经营业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轻微免罚”制度。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检查权,审慎使用行政强制权,杜绝选择性执法和粗暴执法,禁止城管执法协管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对未经批准私自设置摊点、交通高峰期占道经营、恶意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保障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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