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展:建议大学生劳务所得按工资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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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陈德展接受记者采访。

  大众网北京3月11日讯(特派记者 王磊 赵洪栋) 劳务所得税自1980年实施800元的起征点以来,已经有长达36年未进行调整。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调整劳务所得税的呼声再起。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主任陈德展建议,应该尽快出台个人所得税补充意见,将大学生等无工薪收入者劳务报酬所得按照工薪收入税率计征。

  陈德展说,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 把个人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等。个人所得税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 对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陈德展提出,从目前情况看,劳务所得税主要征收群体之一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生、研究生以及企事业单位临时佣工和实习生,这类人群没有工资收入,属于低收入人群。但是对同等收入个人纳税比较,这些无工资收入的低收入群体远比那些有工资收入者高出很多。例如,以每月3000元收入计算,按工资收入就不需要缴税。而对这些大学生而言不属于工资范畴,按劳动报酬计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40元。

  陈德展建议,在新的税法没有出台之前,应该尽快出台个人所得税补充意见,将无工薪收入者劳务报酬所得按照工薪收入税率计征。

责编: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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