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女性就业歧视,男人也应休15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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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2017年全国两会开幕,读者、网友最关心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是老百姓的切身之痛?大众网开设“两会有约”栏目,邀请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做客北京演播室,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小切口、大问题;您来问,代表答,就在“两会有约”。

  两会有约(2)

  减少女性就业歧视,男人也应休158天“产假”

  大众网北京3月5日讯(特派记者 姜洋)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谈到了“全面二孩”后女性就业歧视的问题。今天,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在做客大众网“两会有约”时建议,出台合法夫妻双方共享带薪育儿假政策,男人也要休“产假”。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做客两会有约。亓翔 摄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亓翔 摄

  “深圳工会曾经组织调研,问女性有没有受过‘隐性就业歧视’。受访者中75%的说有遭遇过,其中情况最多的就是公司怕女性生育二胎要休产假。”孙菁说,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在就业中遭遇性别歧视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招聘时“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明说的也暗中操作;有的单位不愿招聘已婚未育,或可能生“二孩”的女性;有的单位在女性怀孕、生育时,减少其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各地“排号怀孕”、“计划怀孕”的新闻屡见报端。“这种‘性别歧视’不仅使女性就业雪上加霜,也造成不少职业女性‘想生而不敢生’,使‘全面两孩’难以全面实施。”

  对此,孙菁建议,出台合法夫妻双方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政策,完善生育责任分担机制。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政策,使无论招男性或女性都要承担相应生育成本和产假带来的减员。“男士也休158天的‘产假’,不仅有利于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也能使丈夫更多的承担家庭责任,有益于孩子成长和家庭和谐。”

  同时,建立税收减免和补贴等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女性就业。可以根据企业的性质规定职工男女比例,将企业录用女职工、拒绝性别歧视的情况列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评价指标,将表现恶劣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依法保障女性权益的单位,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待遇。此外,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条例》,在实施的基础上积累总结经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就业歧视法》列入立法计划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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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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