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呼吁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教师应同等待遇

··

  大众网济南2月10日讯 一直以来,民办学校在教学硬件设施上并不比公办学校差。可是由于公办和民办教师待遇差距较大,尤其是社保机制相差悬殊导致大量优秀师资由民办院校流向公办院校。在今年的山东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吴梦军就提交了一份《关于落实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教师同等社会保障待遇的建议》的提案。

  2015年12月,山东省曾出台了《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虽然鼓舞了民办教师的士气,但吴梦军反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却不如人意。“不仅没有改变现状,反而由于执行不到位,更加剧了民办院校教师流向公办学校的速度。”

  民办院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公办学校学生是平等的,应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吴梦军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应遵照“教育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办、民办教师无差别的社会保障待遇,并允许公办教师用“挂职”、“借调”等方式向民办院校流动,给民办教育“输血”。

  在提案中,吴梦军还呼吁,政府在对待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应执行统一的财政支持政策。

  同样,省人大代表、山东英才学院院长夏季亭也呼吁,山东省应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保证并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资金扶持力度。

  此外,夏季亭还建议,省政府要建立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提供生均经费性质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可以根据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数,按照公办高校生均教育事业经费的1/4到1/3给予生均补助。”

责编:曲欣萍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