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鱼鹰受伤,乐陵警民接力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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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张伟
“民警同志,我捡到一只鹰,感觉挺特别的。你们过来看看吧!”
4月16日14时许,乐陵市寨头堡乡村民王世勇,报警称自己在户外干活时,偶然发现一只鹰在飞翔中撞到了河岸的渔网上,因翅膀受伤,无力挣脱。见此情景,他立即将这只鹰抱回了家。 王世勇见这只鹰长的特别,不太寻常,又担心它的伤情,就及时联系当地的村支部书记,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向乐陵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寻求救助。

接警后,乐陵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邀请林业局的专家,联合寨头堡派出所立即出警。
经乐陵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辨认,这只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鹗,又叫鱼鹰。 为保障这只渔鹰早日恢复健康,民警及时将它交给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待其伤愈体能恢复后再择机将其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鱼鹰,又名鸬鹚,它的足部4趾相连全蹼足,在鸟类中极为少见, 既长于飞行,又善于潜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鱼鹰常单独或成对活动,迁徙期间也常集成3-5只的小群,多在水面缓慢的低空飞行,有时也在高空翱翔和盘旋。主要以鱼为食,有时也捕食蛙、蜥蜴、小型鸟类等其他小型陆栖动物。

乐陵警方提示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人人有责。三、四月份,是候鸟迁徙的高峰时期,部分野生动物在觅食和飞行的过程中,可能会不小心进入到人群密集区。一旦发现受伤、被困、无法正常飞行的野生动物,不要惊慌,更不要随意动手捕捉,防止被抓伤、咬伤,应及时拨打110向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寻求帮助。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张伟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