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12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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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12件实事

  近日,为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解除其后顾之忧,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人员”)办好12件实事,内容涉及休息休假休养、职务晋升、子女就学、福利保障等。

  落实休息休假休养待遇。所在单位要统筹保障一线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赴湖北人员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他一线人员由同级财政承担。

  给予职务晋升政策倾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放宽继续教育、基层服务经历等条件,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对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可视同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高级职称竞聘推荐时,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获得表彰奖励的,首次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取得相应职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

  落实福利保障政策待遇规定。落实疫情防治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等。

  给予子女教育政策照顾。一线人员子女居家学习的,由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进行学习生活指导;需就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需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等。

  (本报记者 赵秋丽 李志臣 冯帆)

责编:莫元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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