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机关十七条措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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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聊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17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开辟交通“绿色通道”。对持有《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一律免检放行;对未持证但经核实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最大限度予以保障。

  二、保障重点车辆通行。疫情期间,对持有《山东省疫情防控货运车辆检查单》(省内24小时有效,司乘人员无变化)的货运车辆见证放行,不再重复检测。对复工复产企业物流车辆、班车以及特种车辆,做好重点保障,确保顺畅通行。遇有交通拥堵的,加强指挥疏导,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为主、免于处罚。

  三、提升来聊通行效率。研发应用来聊人员信息申报查验系统,通过扫二维码关注聊城交警微信公众号或百度、高德导航提示等方式提前完成信息申报,方便司乘人员到公安检查站、检测点接受查验,提升登记和通行效率。

  四、建立快速核查通道。全力配合卫健、交通等部门,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部位,增派核查警力,优化快检流程,快速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确保返聊复工人员正常通行。

  五、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依托“两微一端”,优化简化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网上服务流程,推行轻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查询缴费、电子证照、身份证进度查询等业务网上办理,提升线上预约服务功能,全面加大“不接触”业务办理力度。

  六、推行“预约办、邮寄办”。疫情防控期间,因紧急情况确需现场办理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业务的,根据业务需求开展预约办理,提供“一对一”服务。对于补换牌证、6年免检、预选号牌、申领临时号牌、变更联系方式等25项车驾管业务,依托公安交管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d.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相关牌证选择“邮政寄递”后,邮寄送达。

  七、推行“跟进办、上门办”。对确有急需或特殊困难的复工复产企业和相关员工,可由企业直接向属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部分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上门办理服务。

  八、到期业务合理延期办理。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的户籍业务,按照公安部规定统一延长业务期限。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延期办理;对因疫情导致的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不予处罚,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对因疫情防控导致逾期停留的外国人,不予处罚。

  九、优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发布《致广大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的公开信》,引导外来人员通过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和“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申领居住证,疫情期间居住证到期或居住登记中断的,一律视为证件有效和连续居住登记,疫情过后统一办理证件更换和登记手续。对复工企业返工及新聘用人员,由企业负责收集员工身份信息,社区和卫健部门检测健康状况,由公安机关核实人员身份信息后,统一进行居住证信息登记和证件申领,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效率。

  十、服务保障出入境人员。为紧急赴境外开展商务活动的企业人员,以及企业邀请、聘用的境外人员,加急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一般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办结,情况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出入境管制措施咨询,帮助企业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

  十一、妥善处置涉企警情纠纷。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对接报的扰乱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报警、求助,严格按照接处警规范,第一时间派单指令,快速受理、快速派警、妥善处置。

  十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企业复工、工程开工前的矛盾隐患排查评估,区分情况,提前介入,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化解疏导,确保顺利开工。对因复工、开工后企业封闭管理导致的矛盾纠纷,实行优先调处原则,确保企业生产秩序平稳有序。

  十三、指导内部安全防控。实行一企一策,搞好驻点式帮扶,指导复工复产企业主动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来自重点地区员工医学观察等工作。指导复工、复产企业严格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督导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出入口控制、人员值守、信息登记,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企业,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四、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针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复工复产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由属地公安机关落实增派巡逻力量,加大巡防力度,强化社会面和企业周边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五、严厉打击涉疫涉企违法犯罪。从严从快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阻扰企业返工复工、开展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欺行霸市、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高利放贷、套路贷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以及威胁企业家、企业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环境。

  十六、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发现涉疫涉企犯罪案件线索,加大涉企经济犯罪、涉疫情防控物资犯罪的现行案件侦破力度,依法快侦快破,全力追赃挽损,切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十七、强化涉企应急处置工作。完善企业涉稳风险隐患常态排摸和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大企业涉稳风险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和值班备勤,增强应急处置工作能力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责编:牛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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