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出台6项18条措施 助力小微企业疫情期间保经营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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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和帮助全区小微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缓解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行“不见面,网上办”
1.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需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可通过登录省、市政府官网或政务服务网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服务平台”进行办理。确实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可通过快递邮寄。申请核准完成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营业执照。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通过登录山东省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系统,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等业务,各项业务所需要资料电子版可通过邮箱传送,纸质资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3.优化融资动产抵押流程,发挥动产抵押平台作用,抵押登记业务全部网上办理,当日办结。针对拟申报动产抵押的企业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线上问题答疑。
二、优化现场核查流程
4.申请变更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如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则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相关申请资料可直接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核准完成后,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5.药品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于新开办的证件核发和经营地址变更需现场核查的,实行延期评审,其余情况实行电子远程监控评审。
三、落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措施
6.依托电话、短信、网络平台、新闻宣传等多元方式,指导2019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2019年年报工作。
7.对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的疫情防控、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8.对疫情防控相关违法企业,将第一时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
9.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专利权“知银保”融资模式的贷款项目,申报2019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疫情防护产品生产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10.协调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提供订单式服务,依托烟台一手通APP平台,推广网络平台线上销售服务,满足已复工企业食堂食品原料的需求,实行“分餐制”,避免集中就餐。
11.指导企业正确使用测温仪器设备,疫情期间帮助企业联系计量机构对企业在用测温仪器设备进行免费快速校准。鼓励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发挥技术能力和技术优势,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服务。
12.科学开展特种设备企业监督检查,对未开工的企业,实行现场监督检查与网上资料监督检查相结合。鼓励电梯维保单位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实施在线实时检查维护或通过视频等形式实施远程检查维护。
五、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3.以疫情防控相关产品为重点,对商标侵权、商业混淆、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严查不正当竞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权益等案件,对案源高效核查研判。
14.从严从快查处对防疫产品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防疫物资违法行为,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15.强化打击疫情期间对肉类、蔬菜、鸡蛋等生活必需品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保障食品药品及防疫用品安全
16.加强复工食品企业监督检查,以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场地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出厂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风险。
17.鼓励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开展线上业务,协调第三方线上经营平台加快上线审批流程,拓宽网络配送途径,倡议各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稳定市场供应。
18.调整药店经营模式,减少人员接触,推行“无接触式购药”。加强对申请复工的药品零售企业备案、查验,全力帮助药品零售企业有序复工,保障疫情防护用品供应充足,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护用品质量安全。
本文所列政策措施适用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全面解除时止。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