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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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招远市确诊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宋某某,男,57岁,已婚,招远市人,现住招远市罗峰办事处石门大宋家村10号,招远永利气门嘴厂职工。与妻子刘某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女儿共同居住。发病前14天内无外地旅居史,有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刘某某,女,54岁,已婚,招远市人,现住招远市罗峰办事处石门大宋家村。系2月8日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

  宋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月26日19时自驾车去金城温泉大酒店接女儿回家;

  1月27日至1月31日在本村活动,未外出;

  2月1日(正月初八),7时35分去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11时许晨钟路统一大药房买药,11时37分金都百货买菜,12时到温泉路老面包车站附近统一大药店买药,12时35分在金城泉山路口立健医药城买药,13时25分到天府小区东路买面粉、泉山路路边买小蜡,13时28分老酒厂西统一大药店买药;

  2月2日,去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

  2月3日,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下午18时许到招远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2月4日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11时,温泉路老面包车站附近统一大药店买药,下午到英诚医院发热门诊,当日下午17时去中医医院急诊科就诊;

  2月5日陪妻子刘某某,去中医医院住院治疗;

  2月6日6时去张星河埃村(未进村),8-10时,中医院陪妻子,10时后陪妻子到人民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后妻子住院治疗。

  2月7日,上午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中午去人民医院陪妻子。

  2月8日,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刘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月24日至2月7日在本村未外出,2月7日晚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

  现已对129名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与这129人接触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观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公告后,第一时间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招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5-8214452),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招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责编:大众网·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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