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省药监部门曝光5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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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截至2月5日,全省共查处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涉嫌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52起,其中,公开曝光30起,向公安机关通报和移送案件19起。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案例一:1月26日,德州市禹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禹城市某办公文体超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办公文体超市销售的一次性医疗口罩为“二类医疗器械”,但该店并未依法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且正在销售的400余只一次性医疗口罩已超过保质期。目前,禹城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查处,拟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1月27日,济宁市嘉祥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嘉祥县迎风路的某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药店销售的10包(每包2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标识生产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注册证编号为“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产品外包装标注保质期为2年,产品合格证标注保质期为5年,该批产品涉嫌为假冒产品。目前,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批产品异地扣押,并立案进行调查。
案例三:1月31日,淄博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社区服务站药房内存放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共计24包(每包20个),为顾客购买后退货,涉嫌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对该批产品现场予以查封扣押。目前,淄博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1月31日,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对崂山区惠顾家超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一批口罩无厂名、厂址,且无进货票据,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五:2月1日,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城阳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辖区某小区内一地下仓库进行检查。经查,孟某某购进销售假冒3M口罩约9万只,涉案货值20余万元。目前,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当事人涉嫌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