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起 到临沂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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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2月2日讯(记者王巧)记者从临沂市医保局了解到,2月3日起,临沂市对全市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临沂市所有零售药店将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填写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信息登记表。

  为进一步推动临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发挥全市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2月2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全市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一是所有零售药店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宣传工作,主动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就诊,并做好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二是自2月3日起,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填写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信息登记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每日将登记信息分别报送至辖区医疗保障局和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市场监管局每日汇总报送至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三是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医保定点和非医保零售药店,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零售药店,要及时责令改正。四是要做好收集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收集个人信息仅供疫情防控使用,严禁发布至公共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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