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家企业被认定为烟台市“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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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11家企业单位被认定为烟台第二批日用消费品等三大领域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烟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考核推荐,烟台市消费者投诉中心消费体验评价,烟台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决定,对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等21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予以认定。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所有企业要以示范单位为榜样,积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活动,积极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

  同时,各地要在认真抓好放心消费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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