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济钢纳入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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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吕琳

  20日,记者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11月8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济南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和合理利用有了新的法定规划依据。根据该规划,将构建“一核、五廊、十片”的保护框架,济南将被打造成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保护与发展并进、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定位: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凸显“因泉而生、泉城共生”核心价值,保护并彰显济南“古城与商埠并举,山、泉、湖、河、城一体”的城市特色,打造一座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保护与发展并进、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内容:济南钢铁总厂等22个优秀历史工业遗存纳入保护范围

  一是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构建“一核、五廊、十片”的保护框架,保护自然环境格局和要素,包括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

  二是历史城区的保护。保护由古城、商埠及周边相关区域组成的历史城区,面积约18.6平方公里。保护古城、商埠并举和经二路、经四路横向连接的历史格局,保护历史城区传统街巷和文化景观要素,重点保护山城互看视廊、大明湖四向视廊等空间视廊。

  三是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的保护。保护芙蓉街、将军庙、山东大学西校区3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街区格局肌理、历史建筑及环境要素。保护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延续小格网传统肌理。

  四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工业遗存的保护。依法严格保护374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片地下文物保护区、市级历史建筑以及建议历史建筑。并将济南钢铁总厂等22个优秀历史工业遗存纳入保护范围。

  五是泉水文化景观及泉域的保护。紧扣“泉城”独特主题,全面对接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要求,保护泉域及其补给区、出露区和11类泉水文化景观要素。

  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保护已公布的7类28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遗文化空间的保护。包括7项国家级非遗项目,54项省级非遗项目,282项市级非遗项目。

  规划核心研究范围:涵盖古城和商埠区的历史城区

  此次规划范围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一致,面积约7998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济南市区,面积约3257平方公里,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等6个市辖区。规划核心研究范围是涵盖古城和商埠区的历史城区,面积约18.6平方公里。

  据了解,济南是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2600多年建城史和4000多年文明史,文化底蕴深厚,又因境内泉水众多,被誉为“泉城”。为了进行更为有效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2014年9月,济南市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院和济南市规划院开展了本轮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6月,初步成果首次公示;2015年10月,通过济南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论证;2016年11月,通过住建部城乡规划司和省住建厅的联合专家审查;2017年12月,通过第四届济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2018年2月、4月,通过济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018年9月,通过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2019年11月8日,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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