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类民商事案件实行要素式审判 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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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0月9日讯(记者 李立红)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提升民商事纠纷案件审判质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通过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方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等九类一审普通民商事案件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简化办案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

  要素式审判,是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简化裁判文书制作,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的审判方式。

  《指引》对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的部分简单民商事案件,从立案、送达、举证期限、答辩期间,到庭前会议、庭审方式、宣判形式、裁判文书,再到审判要素表的基本样式等,均作出详尽规定。

  根据《指引》,以下九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一审普通民商事案件,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劳动争议、离婚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其他适宜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也可视实际情况适用该审判方式。

  《指引》提炼出九类民商事案件的一般事实要素,并制作审判要素表以供参考。当事人申请立案时根据网上立案系统提示或工作人员指导填写审判要素表,向被告、第三人送达起诉状时一并送达原告填写的审判要素表,被告、第三人对审判要素表一并答辩,并表明承认或否认的意见,改变了以往的“纠问式”审理方式,增强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感。

  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要素表为例,记者注意到,表格中的案件事实要素包括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情况、是否签订抵押合同等内容,表格由原告一方填写后,再由被告/第三人进行确认。

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要素表(部分)

  《指引》指出,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的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开庭审理可采用互联网视频等方式进行,可以当庭宣判。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山东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2017年、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分别为724970、805570件,其中《指引》规定范围内的九类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分别为480809、530582件,占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66.32%、65.86%。

  《指引》的出台,简化了一半以上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环节和程序,有利于提高审判质效,同时将大量基础性、事务性工作交由司法辅助人员完成,达到有效配置司法资源的目的。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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