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运:山东将全面推动慈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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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民政厅厅长陈先运发言。大众网特派记者 王长坤 摄

  大众网北京3月12日讯(特派记者 樊思思)今年两会期间,慈善法草案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3月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民政厅厅长陈先运说,山东民政部门将抓紧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出台山东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同时全面加强慈善公信力建设,推动县以上民政部门全面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有关慈善信息,自觉主动的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陈先运介绍,截至2015年底,山东全省公益慈善社会组织达到了318家,十二五时期,全省慈善组织接受捐款近80亿元,资助善款70多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72万人次。实践证明,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界定、慈善组织设立许可、违法责任追究等方面,还缺乏非常明确的法律依据。

  陈先运在发言中说,慈善法草案审议通过后,必将开启我国慈善依法治善的新时代,同时也为民政部门依法履行主管责任,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草案进一步指明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从法律的层面为发展慈善事业的目的、原则以及慈善活动开展、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关慈善事业长远发展的基本问题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特别是对当前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慈善组织界定不明确,慈善活动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慈善组织公信力不高,违法成本较低等突出问题一一做出了回答;贯穿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首次将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纳入慈善活动的范畴。

  陈先运说,慈善法出台后,作为民政部门将带头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首先要深入广泛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立即在全省民政系统部署开展慈善法学习活动,不断加大慈善法的宣传力度,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要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出台山东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适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慈善募捐资格管理,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慈善募捐信息平台认定等有关政策法规。大力支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支持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发展各类慈善组织,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农村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期内的省募捐资金将全部用于扶贫脱贫。突出抓好慈善公信力建设,推动县以上民政部门全面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有关慈善信息,自觉主动的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大力发展联合性、枢纽性慈善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对慈善组织不依法登记、违规募捐及贪污挪用善款等违法行为,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坚决维护慈善法的严肃性。

责编: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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