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未禁朋友圈募捐 委员建议举报强制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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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建议对摊派强制募捐开通微信短信举报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王小康对慈善捐赠工作提出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周建平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小组讨论时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杨忠岐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小组讨论时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李鸿对慈善捐赠工作提出建议。
大众网北京3月10日讯(特派记者 盛堃 王磊)9日下午,《慈善法(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历时十年,慈善立法“修成正果”被认为将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里程碑。慈善组织在未来如何监管?微信朋友圈募捐是否被禁?遇到强制摊派募捐如何举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对这些热点话题表达了观点。
“透明立法”经历过14次“立法沙龙”讨论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几乎参与了慈善法草案起草的全过程。他说,慈善法草案是公开立法的产物,并不是由某一个部门实现起草好了再去征求意见。在2014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就邀请清华和北大的学者、专家团队讨论慈善法草案。王名等专家团队先后经历了14次立法沙龙,每期大约20名学者、专家参与,话题围绕慈善法草案可能涉及的题目一个一个讨论。每次开会就一个或两个主题,邀请相关专家做详细解读,包括他们的观点和国内外的情况,其他人一一点评。
“讨论的总体原则是求大同、存小异。”王名说,每次开会,内司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民政部等参与起草的部门都派员参与。在专家学者讨论形成一稿后,内司委又在此基础上关门讨论、修改、小范围征求意见,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立法过程,王名感觉“非常开放透明”。
慈善组织“宽进严管”,资金去向上网晒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小康说,捐赠的资金许多都是老百姓血汗钱,做到公开透明,避免出现黑幕,对慈善事业造成负面影响。全国政协委员李鸿建 议,慈善组织对每一笔善款的使用情况列出明细,通过一个统一的网上平台向社会信息公开,便于民众查询,比如每年年底,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后,通过民政部门的网站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
王名说,在信息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全社会的参与将有力推动慈善捐赠的监管,老百姓通过网上查询到相关违规信息后,对于不满的情况可以举报,统一由民政部进行监管,涉及到相关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的均可介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林科院专家杨忠岐说,通过 信息透明主动接受捐赠人和公众的监督,将进一步激发大家对慈善捐赠事业的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总设计师周建平说,他支持实行慈善组织登记制度,放宽准入门槛,但要加强后期对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监管的责任部门不仅限于民政部 门,还应包括税务和金融等部门,通过理清利益关系,让监管更加有效。
杨忠岐建议,在监管方面,纪检部门也需介入,违规使用慈善资金的事件最易伤害人们的良心,挫伤社会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不能与普通的犯罪同等对待,在处罚方面,要加 大惩处力度。
朋友圈募捐多是赠予行为,未被明确禁止
有不少网友关注:在朋友圈募捐今后算是违法吗?王名说,法律没有明确地禁止在朋友圈募捐,对这个采取了一种比较审慎的立场。我们不鼓励,准确地说这是有风险的。王名认为,朋友圈里针对某个亲人或者朋友的募捐,可以理解成赠予行为。赠予行为是它通过其他的比如《合同法》、《刑法》来进行规范,不叫慈善。这与通常意义的慈善是有区别的,不妨对这种行为留出一定空间。
王名说,他参与过朋友圈内的一二百元的募捐,更多的是赠予行为,可以理解为“红包”。“如果你就是想为一个白血病募捐20万,结果后来你募了200万。这个规模大了,参与的人多了,有风险了,怎么办?赶紧成立慈善组织,成立慈善组织以后,相对来说这就是有限责任了,你按慈善组织去规范运作,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可以给社会一个交代,给捐赠人一个交代,也给受益人一个交代。”王名说。
建议对摊派强制募捐开通微信短信举报平台
提请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中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同时在法律责任中规定,“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将受到民政部门的警告,并责令停止募捐活动,还有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王名说,对于摊派募捐,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慈善是志愿行为,慈善既不能受到来自国家的强制,公权力的强制,也不能受到来自企业包括市场方面的强制。希望民政部门能尽快建立一种有效回应的机制,我特别主张慈善的举报受理的系统能够建立起来。“比如像这种情况有的话,为什么不能发个短信、发个微信过去?然后政府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出回应,我觉得这样的话,公民的个人权利,包括隐私也可以受到保护。”王名说,这需要由民政部门出面建立一个举报受理机制,可以通过移动互联就可以建立更快、更有效的举报或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