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市场监管局:聚焦药品零售环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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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日照8月28日讯(通讯员 王天天)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环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8月27日上午,莒县市场监管局聚焦药品零售环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召开药品零售环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彦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监管所(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县零售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4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县市场监管局对各乡镇街道部分药品零售单位暗访情况,要求各监管所(队)对暗访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药店从严从快查处;传达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两个文件。
会议指出,要强化三项举措,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纪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监管所(队)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9年全县药品监管工作一项极端重要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二要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监管单位要牢牢抓住专项整治聚焦的12类问题,以处方药销售、许可条件保持、票账货款一致性、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真实性、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情况等为重点,依照药品GSP标准实施全覆盖检查,督促药品零售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合法合规经营。要对零售药店持续开展随机抽查,对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较多的药品零售单位,要加大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对各乡镇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压实各方责任。药品零售单位是药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到守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药品。
各监管所(队)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最严格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把排查整治的责任明确到单位、到网格、到人员,确保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