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军:菏泽今年将制定2-3部地方法律
··
大众网济南1月27日讯(记者 李兆辉)菏泽市去年成为全省首批被授予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后,地方立法筹备工作动作频频。27日,省人大代表、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在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上透露,目前菏泽已成立了法制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确定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两项立法,并争取超额完成任务,将水污染防治也列入今年立法工作中,制定完成2-3部百姓关注的地方法律。
考虑到设区市数量较多的实际情况,山东省分两批确定设区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菏泽市等9个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5年8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枣庄市等5个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去年菏泽成为全省首批被授予地方立法权的市,成立了法制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健全了立法制度,对开展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孙爱军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去年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5次,增强了监督实效。
孙爱军说,地方立法是菏泽市人民非常关注的。今年菏泽已经确定了两项立法,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都很有现实针对性,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期盼的。另外,菏泽今年确立了4个立法项目的调研,争取能够超额完成任务,把水污染防治,也能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完成。
孙爱军说,立法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需要把专业化和社会化结合起来,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的意见,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菏泽市今年制定完成的2-3部法律,将为菏泽发展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和法制环境。
此外,在谈到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的时候,孙爱军还说,依法监督,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要旗帜鲜明、放开手脚,不用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如果没有履行好监督职能,其实就是失职。他说,去年菏泽人大围绕产业提升、技术突破、扶贫攻坚、和谐创建四项工程,发挥了非常好地监督实效。今年还将不断强化,开展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监督,这都是菏泽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