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问政|工作两年未缴纳社保 局长回应劳动者和用工单位都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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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8月24日讯(记者 王越)8月24日晚8:00,《淄博问政》节目开播,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问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率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客节目直播间。

  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关系,首先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这个规定却在一些行业中成了一纸空文。

  市民赵女士2017年在张店区煜尊梵悦从美容行业工作,应聘时被告知干满6个月就可缴纳社会保险,可赵女士干了两年,社会保险却迟迟未缴纳。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赵女士在今年夏天提出辞职,这时公司财务找赵女士谈话称,保险可以交,个人与单位各自承担50%。

  随后,记者来到张店区煜尊梵悦中润大道店,工作人员说,新员工上岗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都将缴纳五险一金,不过这也得根据员工的日常表现,表现越好越早缴纳。

  可煜尊梵悦明清街店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新员工的试用期是3个月,个人与单位所承担的比例要看员工的工作能力,学习快,吸收快的员工单位将多承担一些。

  记者了解到,用工不规范现象,在餐饮、美容等劳动力密集行业里已经成了一种“潜规则”。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餐饮企业,位于王府井的“将大骨”店工作人员表示,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9.5小时,上岗三个月后方可缴纳保险。位于柳泉路的“聚友斋”负责人表示,因员工流动量大,原则上不签订劳动合同,若想签订也可以,并且没有五险一金,只有一个意外险。

  李勇在节目中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于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之间所承担部分也有明确的比例,用人单位需按照工资基数缴纳16%,个人缴纳8%。

  李勇还表示,员工流动量大属于市场行为,正常现象,用人单位不可因此作为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缴纳社会保险,将会对员工造成老无所养、伤无所助、失无所补的影响;单位则存在违法行为,随时面临被查处,若在日后接到投诉或检查,用人单位需补齐员工之前的所有的养老保险并缴纳滞纳金以及利息。社会保险对于个人以及单位来讲,交,则两利,不交则两害。节目过后,市人社局也将针对美容美发、餐饮等劳动密集类行业进行专项检查,争取在2-3个月中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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