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山东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全部智能化 作业现场严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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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24日讯(记者 吴军林 实习生 葛晓月)近日,《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明确了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源头防范、分级设防、监测预警、智能开采的32字防冲工作原则。

  山东煤矿53年发生破坏性冲击地压灾害3170次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煤矿开采煤层普遍埋藏较深,是受冲击地压灾害威胁最严重的省份,目前,山东省共有冲击地压矿井41处,占全国近30%,采深超过千米的冲击地压矿井20处,占全国76.9%。山东煤矿自1966年第一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以来,发生过破坏性冲击地压灾害多达3170次。2011年以来山东省发生9起冲击地压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近年来,山东在开展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做法,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一些煤矿防冲意识不牢,工作措拖不硬,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风险管控不到位,在冲击地压机理研究、冲击地压监测预警、防冲技术和管理等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短板和弱项,防冲工作还存在极大的不平衡,亟需通过立法进行规范指导、督促提升。

  官方不得下达超出防压能力的经营考核指标 实行责任人和煤“双罚”制

  据了解,《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分为总则、一般规定、技术措施、施工措施、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54条。

  《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对煤矿企业下达超出其冲击地压防治能力的经营考核指标;建立防冲专家库,对煤矿企业争取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和科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另外,《办法》设立了冲击地压矿井、严重冲击地压矿井两个管理级别,把开采厚煤层且采深超过800米的矿井一律按照冲击地压矿井管理。把具有采深超过800米且发生过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采深超过1000米且煤层具有冲击倾向性的;具有强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具有强冲击地压危险的等四种情形的采区,一律按照严重冲击地压矿井要求管理。对两个级别的管理作出了不同的要求,实现了分级设防。

  《办法》对煤矿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行政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和煤矿实行“双罚”制。同时对煤矿上级企业违犯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也设定了处罚。

  作业现场严控人数 2019年底前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全部智能化

  《办法》明确,采掘工作面一定范围内必须严格实行限员管理,作业现场严格控制采煤16人、掘进9人,不搞例外、不留口子,实行人员置换,并要求实现人员位置精确定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办法》还对冲击地压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式智能开采,煤巷掘进切割作业、解危钻孔施工采用智能化远距离操控作出明确规定。推行采掘智能作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少人或无人开采。目前,按照山东省要求,2019年底前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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