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问政|低保标准如何申请?淄博市民政局带来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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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7月22日讯(记者 许炳棋 张雪)“低保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有哪些标准?”“父亲生病、照看两个孩子无力工作,能否申请低保?”“农村低保还有名额限制吗?低保按户还是按人?”…… 在7月20日晚《淄博问政》第五期节目中,关于低保申请标准、申请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乡低保,是国家为了解决城乡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节目后,淄博市民政局对市民所困惑的低保申请标准、申请条件等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申请依据及条件

  淄博市实行城乡低保政策的主要依据是《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鲁民〔2014〕81号)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4〕3号)。根据文件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现阶段城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26元,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年42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城乡低保的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1、申请书,详细申明家庭基本状况和申请理由;2、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3、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4、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5、根据需要填写《低保备案表》;6、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申请步骤及流程

  申请城乡低保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几步:第一步是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收入证明。第二步是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同意后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第三步是镇(办)对接到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第四步是区(县)民政局全面审查镇(办)上报的低保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无异议后批准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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