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新增一高速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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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9〕13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9〕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菏宝鲁豫。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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