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小区遭车堵门,半夜占了大半条街!车位纠纷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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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凌晨

  有网友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爆料称

  菏泽城区牡丹公馆小区大门被部分业主车辆堵住

  小区业主车辆无法正常进出小区

  给生活带来了不便

  业主车辆占了附近的人民路大半条路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

  该事发生是因为车位纠纷

  事件回顾:因车位划分问题,业主停车堵小区大门

  9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根据网友线索,来到了位于人民北路的牡丹公馆小区就此事进行采访。记者在该小区南门处看到,仍有几辆车停在车辆的出入口处,车辆已无法正常出入小区;一业主车辆想从出口进入小区遭到了小区门卫的拒绝,经过多次尝试才最终成功从出口处进入了小区。

  随后记者在小区内走访发现,在小区靠近人民路的西侧建有一排地上停车位,停放了大量的两轮、三轮电动车,也有个别停车位停放了业主的小汽车,还有一些车位被拉上了锁链,但是空着没有车辆停放。

  “哎,我们小区的车位问题闹了有一段时间了,之前大家的车辆还可以随便出入,也就没有出现纠纷,后来物业不让进了,每次出入都要登记信息,而且只能临时停放几个小时。”牡丹公馆小区业主郭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他通过所在单位团购买的房子,当时一次性全款支付了8万元购买了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但合同内并未标注是机械或平面车位。

  因小区车位没有划分导致小区内车辆停放混乱,2018年,在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下,开始划分车位。“去年划分车位的时候,因为有部分业主车辆无法正常停放进机械车位,最后没有划分成功。”该小区业主胡女士表示,后来开发商将机械车位改建成了平面车位,车位少了很多,同时也产生了一笔额外的费用,2019年初再次划分车位时,开发商就要求业主再额外缴纳一万元车位费。

  业主观点:堵门的做法欠妥,希望早点解决问题

  对于增加补缴的这笔费用,很多业主不能接受。“当时交车位款的时候,签订的认购书里面明确说明了是全款一次性支付的,现在突然要加钱,无法接受。”业主王先生说,地下车库的立体车位很多车辆无法正常停放,改建也是开发商的义务,为什么要将增加的成本算到业主的身上?这很不应该。

  “现在已经有部分业主交了钱,分了车位,没交钱的,开发商让我们选地上车位,但是地上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不能随便划分给个人啊。”业主王先生对于划分地上车位表示拒绝,“最近这几天,物业清除了没有交钱业主的门禁信息,每天进出小区都很麻烦,昨天晚上,有业主无奈之下将车辆停在了西大门口,门口的车辆排队排到了人民路上,把路都堵了。”

  此外,还有业主认为,物业主要的工作是服务广大业主,小区内明明有停车位,而不让业主进入,是不合理的,但个别业主用车堵门的做法也不太合适。对此,没有车辆的小区业主马先生则有自己的观点:“不管是物业、开发商,还是业主,大家都要奔着解决问题的方向,不能一味地对抗,堵门的做法不可取,物业做法也有点蛮横,每天堵门对峙,让小区的其他业主怎么正常生活?”

  小区物业:业主不选车位,无奈只能登记临时车牌

  就此,牡丹公馆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刘经理介绍,牡丹公馆小区是在2014-2015年陆续交房、业主入住的,当时就是因为机械车位的问题,没有划分车位,直到2018年,开发商做出了让步,出资改建了车位,同时还少了不少车位,为了能把车位问题圆满解决,最终开发商只让业主补交1万块钱,就可以选地下的平面车位了。

  “目前,300多户业主已经缴纳了这笔补交的费用,并且选好了车位,但仍有一部分业主不愿意交钱。”刘经理表示,本着解决车位问题的原则出发,开发商再次做出让步,把不占用小区公摊、价值12万的地上车位降到8万元,让不愿意交钱的业主选择,但还有个别的业主不选车位,最终只能清除他们的车牌信息,但仍可以进入小区,只是需要登记临时停车,物业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

  律师观点:出售车位应满足业主能正常使用

  就此,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物业方面专业律师——菏泽君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朋。

  苏朋表示,小区地下车位的建设在不占用人防工程的前提下,应当满足购买车位人能够正常使用,若因车位不能正常使用而改建产生的费用不应强加于业主;而地上车位若在规划内,开发商有权处置,若不在规划内,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明确规定;若小区内没有空闲停车位,且业主又没有购买车位,物业可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其他情况下则不应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随后,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针对此事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

  网友观点:

  瑞倪维儿:合同一次性交清8万,交房住几年了车位不知道哪个是自己的,再让交一万车位才是自己的,不交一万不让进门,大家说说这霸王条款合理吗?自己的家进不了,何等的冤屈!!

  兄弟情谊:我作为一个理性的旁观者表达一下想法。 首先物业和业主本身就是存在着一种服务关系,应该本着服务业主为主,不能鸠占鹊巢。 另外车位的问题,小区本来就是有规划,而且是车位有限。 如果没买车位的业主也能随便进出, 那对花这么多钱买车位的业主是不是不公平?外来车辆随便进出,小区是不是不安全? 如果物业不严格管理,小区是不是就变成没人管理的脏乱差的小区? 其次,一个小区的房价高低不仅体现在位置,他的居住感受,管理严格与否等等都是一个小区房价的评定原则, 这样整天吵闹,对外人来看是热闹,对自己的房子来说是不断贬值。

  哇咔咔:其实我只想说一句,不让进堵门多少有点不理智,损害的也是业主和路人的权利,堵车和你厉害,派出所交警都出动了!我记得牡丹公馆没车位只要登记就让进去啊!个人观点而已!

  孙阳:物业是小区业主请来做服务工作的,而不是高高在上对小区业主发号施令、限制业主出入家园的。不管小区内有没有车位,都没有权力阻拦业主回家。物业公司只有摆正位置,方能做好服务工作!

责编: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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