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大讨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公示(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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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思想大讨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公示

  (第十四期,1030—1058)

  (一)法治和市场监管类

  1030.最近几年聊城各类传销猖獗,有的直销也打擦边球,挂羊头卖狗肉。尤其是的湖南安化华莱健黑茶,以其欺骗性和隐蔽性,迅速发展。现在有往乡村蔓延的趣势。建议有关部门管一管。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根据这位群众反映的传销线索和我们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市确实存有湖南安化华莱健黑茶等传销隐患问题。打击传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对此,我们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始终对“安化黑茶”等传销线索密切关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18年高唐县工商局在传销线索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安化黑茶”线索,坚持露头就打,通过批评教育及时遣散相关人员5名。2017年以来,我们把“快速反应、打早打小、稳妥处置、维护稳定”作为打击传销的目标任务,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以“打击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打击传销斩草专项行动”、“全市网络传销违法犯罪集中整治”、“打击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以“创业、就业”、“招聘、介绍工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直销”等为名及采取恐吓、暴力等方式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据统计近两年全市共立案查处传销犯罪案件21起,涉案金额3亿余元,追缴赃款2975万元,缉捕人员83人,批捕51人,移送起诉50人。由于我市对传销多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明显遏制,近年来我市传销案件发案率在全省始终保持较低水平。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在全市部署开展查处包括“安化黑茶”传销行为在内的传销隐患线索摸排,一旦发现传销苗头,执法人员及时出击、联控严打,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与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强打击传销刑事行政执法协作,通过网络监测、大数据等多种手段严密监控网络传销线索,结合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针对部分直销企业存在“打擦边球”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我们采取了建议、约谈、告诫、查处等多种方式,重点整治违规计酬、违规培训、打着直销幌子从事传销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直销市场秩序。及时梳理12315、110和行风热线等反馈的涉及传销的申诉举报,快速响应,积极处置。针对当前网络传销手段翻新快、隐蔽性强的特点,我们通过我市主流媒体及时公布,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重点加强对我市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和应聘人员、离退休人员等重点高危人群防范网络传销宣传教育,严防上当受骗。

  1031.当前聊城市驻地及各县市区均存在一些网络自媒体运维的微博、微信公众号,他们无任何新闻信息发布资质,却时时处处在转载、发布一些未经核实的信息,甚至部分公众平台以揭黑幕、爆丑闻为能事,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名散播不良信息,暗地里收取网上保护费,以消费解构非议地方党委政府政策,煽动公众情绪,收取打赏费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我市积极采取强力措施,加大案件侦办力度,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措施,借鉴学习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尽快让聊城的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聊城市公安局回复:公安机关的网安部门承担着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一年来,聊城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市公安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领导下,按照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要求,对网上出现的涉及社会稳定、容易造成社会恐慌、社会动乱的灾情警情等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淫秽色情、赌博、诈骗、“套路贷”等违法信息及时发现、处置,进一步规范我市互联网安全秩序,有效防范信息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发现处置违法信息300余条,自主侦查立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移送审查起诉7人。全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牢固树立“打击是主业”理念,成功侦破部督莘县弓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和阳谷刘某传播儿童淫秽色情视频牟利案,该案成功入选“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净网护苗”行动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该案进行宣传报道。

  下步,我们将根据群众反映的网络乱象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属地网站,APP、微博等网络自媒体管理。加大违法信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按照《公安部关于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刑事案件管辖规定》要求,依托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集中优势兵力,对我部门管辖的15类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并为其他警种扎实开展打击网络“黄赌毒”、“枪爆盗”、“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坚决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绝不姑息纵容。

  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宣传力度。依托网安执法巡查账号加强依法用网、安全用网教育,网络犯罪预警。广辟宣传渠道,定期举行网安民警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加强网络安全、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知识普及宣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网上新期待新要求,加强与网民互动,积极构建和谐网警网民一家亲,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1032.时代要发展,聊城会进步,作为聊城市一名普通市民,有个问题想请政府解答一下,我有两个户口,分别是徐和王,派出所给我消除了徐,但是我所有的档案,信息,都是徐姓,给我消除了徐,我接下来怎么办,我单位的信息怎么更改,医保,驾驶证,怎么变更,单位会不会因此开除我,有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现在实行首接责任制,民警终身负责制,现在户口给我消了,我接下来怎么办,单位会承认吗,现在孩子马上要上户口,请领导给指明方向。

  聊城市公安局回复:按照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省内疑似重复户口人员》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为确保户口登记的合法性、唯一性、权威性,核查清理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原则,依法做出处理结论。

  对于因注销重复户口需要开具证明的,派出所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证明材料。因提问的问题信息不全面,联系不到本人,如果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随时咨询户口所辖派出所,也可电话咨询聊城市公安局户政处0635-7170392。

  (二)交通类

  1033.非机动车道停车位重新画,已经看不清了,我去年就提了,还不是一样没动静。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

  1、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

  2、目前采取的措施:拟对城区路内停车位进行覆新施划,已提交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采购,采购程序需要1个多月时间,施工需2个月时间,预计7月份施划完毕。

  1034.交警公告,东昌府区新政府大楼门口路段4月5号开始整治,为啥3月底就贴条了?公告前的违章是不是违规?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为加强此路段交通秩序管理,执勤一大队于3月份对在此路段非机动车道违停车辆进行了先期宣传告知,对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车辆张贴了温馨提示单,并非违法停车通知单。如果网友存在疑问,可以拨打0635-8282659进行查询,或直接到执勤一大队进行核实(柳园路与湖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1035.聊大派出所南与聊大桥之间的交叉路口没有明确划出斑马线也没有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隔离与划分,还有红绿灯设置的也不合理,由于这两种原因导致车与人看不懂到底该在什么位置刹车和停步,造成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抓紧解决。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

  1、网友反映问题属实。花园路与二干路交叉口为不规则路口,路口渠化标线没有及时根据实际交通流情况合理调整,存在不完善情况。

  2、采取措施:我们在2019年改造交叉口交通组织的计划中包括该路口渠化,将对该路口的导流标线进行重新规划和设置,预计7月底完工。

  1036.汽车年审还要审多久?还会再涨价吗?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

  1、车辆年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由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价格由市场决定。

  1037.希望交警部门。开通市民活动中心和馨安公寓路段的礼让斑马线拍照系统。因为那个有个市民活动中心。人流量很大。机动车速度很快。还市民一个安全的通行环境。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由于市民活动中心和馨安公寓门前斑马线距离较近,目前已将市民活动中心斑马线清除,市民可行至西邻的馨安公寓门前斑马线通行,馨安公寓门前已设置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1038.希望聊城交警有违章就该3天内发信息,现在是5天发信息,有些不该有的违章本来我们行车记录仪可以拿出来证据,就是因为时间长挤没了只能认罚!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为了方便群众及时查询自己车辆、驾驶证等相关信息,便捷办理相关业务,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了“交管12123”APP,车主下载注册并绑定车辆及驾驶证后,涉及车辆及驾驶证的违法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你。也可以拨打我们的24小时热线电话0635-7185000/7185200进行人工查询。对于抓拍车辆违法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热线进行查询核实,或者到违法信息抓拍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核实。

  1039.聊大西路车速太快,经过水木清华、学府花园小区门口不减速,非常不安全,建议在小区门口设减速带、限速标志!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根据有关规定,城市道路不宜设置物理减速带(在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们计划在该路水木清华和学府花园门口设置车辆注意行人提示牌或警示灯,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预计5月底完成。

  1040.利民西路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没有护栏隔离,并且非机动车道大部分被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占用,导致非机动车只能走机动车道;这段路公交车又多,没有公交站台,公交车靠边停车也会占用非机动车道,所以这段路交通特别混乱,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穿行,险象环生,希望交通部门采取措施整改。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

  1、经调研,网友反映情况属实。利民西路为一块板道路,没有建设单独的非机动车道,我们用交通标线对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了明确。

  2、采取的措施:一是已在利民西路覆盖式安装违法停车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抓拍。二是安排警力加强该路段交通秩序管控,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公交车不按规定停靠、非机动车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针对公交站台设置问题已和市公交集团联系,公交集团答复“已对城区没有建设规范公交站台的站点进行梳理,并设计了站亭样式,将需配套完善情况提交给相关部门,现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1041.规范各路口道路指示牌,路口等待区应设计道路车道想符合,对大路口红绿灯能否与大城市也结结规标线应采用高反光喷涂这也减少事故与违章。例如兴化路向阳路口。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已采取的措施:一是对城区标志标线进行了排查和覆新施划,预计2019年4月底完成。二是对指示标牌进行排查更新,统一进行规范,确保与地面标线指示相一致,预计2019年5月中旬完工。

  1042.近几年私家车飞速猛进,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聊阳路杨庄路口事故频发,电动三轮随意改道,这个路口每天上下班,接送学生的市民非常多,而且是每天都必须经过的路口。建议在这个路口安装红绿灯,以防事故再次出现!希望市领导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谢谢!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经调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实际情况是:为规范此处交通秩序,2018年6月,阳谷交警大队在该路口南北方向安装了两处红蓝爆闪灯,提示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采取措施:积极听取网友建议,拟在该路口安装红绿灯,预计9月份完成。

  1043.运河两边道路实行单行道管理后,交通变得有序多了,但是居住在羊使君街的群众感觉到很不方便,因为他们如果沿运河东岸回家的话从一中桥左转就到了,但是桥东侧设了一个禁止左转的标志,这样就需要绕行到电厂家属院那个桥才能左转绕回来,不但不方便群众,还是这部分车辆增加占用路面的时间造成拥堵、建议取消该标志!还有就是二中路口红绿灯与亿丰生活广场前面的红绿灯距离太近而且不同步,上下学高峰时间段堵车严重!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目前运河两岸为单向通行,其中一中西侧的桥禁止左转,主要考虑是:如果允许左转,在一中上、放学高峰时段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经研究,在确保该处路段安全畅通前提下,最大程度给附近居住群众提供方便,拟将全天候禁止左转改为限时段禁止左转,即在每天的6:30-8:30、11:00-13:30、21:00-22:30三个高峰时段禁止左转,预计4月27日完成对标志的更新。

  1044.324省道东阿县城至阳谷县阿城镇段该修修了,路太难走了。

  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回复:S324东阿县城至阳谷阿城段已升级为国道G341胶海线。该路段经征求东阿县政府意见,拟改造升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列入《山东省普通国省道“十三五”发展规划》(调整),正开展前期工作。

  1045.309国道齐河到茌平段太窄,目前茌平去济南都走309国道,严重堵塞,建议把路加宽。

  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回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部署,我中心正组织编制普通国道国土空间规划,经与茌平县政府沟通,拟将G309德聊界至茌平段按改造升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上报,同时也积极协调德州市相关部门将G309齐河段按同一标准列入规划。

  1046.绿色出行:学习茌平公交精神,市民1小时内坐公交转车不花钱。促进公交出行!

  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回复:此建议我集团已推行多年。于2017年推出持水城通卡1小时内免费换乘一次的政策。

  1047.黄山南路没有一辆公交车,市民要么去黄河路,要么去东昌路,很不方便,建议在黄山南路通公交车。

  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公交线路的新辟和延伸、调整线路须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市民朋友反映的黄山路的建议,我们将安排运营分公司和业务部门对反映的线路、客流量等进行实地考察,在确保一定客流量的基础上,积极向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批。

  为方便市民出行,我们已经推出了“定制公交”服务,您可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5050123,享受“随叫随到”的服务。

  1048.(1)公交公司说聊大西路不好走,但是这条路在早市搬走后太通畅太好跑!建议聊大西路通公交车!

  (2)能否调整公交线路,让聊大西路(老聊位路)往南至湖南路通上公交车,方便沿途市民方便出行。

  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回复:我集团已到线路考察,330路公交车终点站设在柳园小区(老聊位路中部位置),向南老聊位路西侧有市教育局家属院、水木清华小区。水木清华小区门口向南至聊大南门站牌不足500米,向北有330路公交车,符合站点覆盖500米的要求(根据【GB 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3.3.1—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3.3.1的规定,公共交通站距500-800米)。因此暂无调整该路段公交线路的计划。

  (三)医疗卫生类

  1049.城区只有专院一家三甲医院,专院床位有限,医护人员相对紧张,看病难,住院难,病区大量加床,严重降低了医疗和护理质量,增加突发抢救转运难度,影响住院患者舒适性。而城区其他医院资源等有限,竞争力不足,建议促进其他医院合并,促进学科整合,异地重建或者组建医疗集团,做大做强,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目前我市有4所三级甲等医院,其中聊城城区有3所,分别为1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1所三级甲等中医院(聊城市中医医院)、1所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另外1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座落在临清市。聊城城区还有9所规模较大的二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其中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这种布局是根据群众就医需求科学规划设置的,各医疗机构各有功能定位,各有应当履行的职能。如果按您的建议,将多家医院合并组建成1所大型医院,不符合方便群众就医的目标,不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我委根据政策、群众就医需求和我市实际,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由二级医院升格三级医院工作,将其建设成为服务能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

  1050.关于医保的问题。对于公立医院收费限制太多,对于非正规看病的医院熟视无睹。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回复: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对于医疗服务项目是由卫健部门立项,全省统一编码。对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是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8〕54号)的规定,“市属及辖区内省(部)属、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各市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后,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并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非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自负盈亏的普通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因此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1051.聊城市人民医院,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眼睛黄斑变性手术治疗药物不给群众报销。希望调查一下,给老百姓一个回复。

  聊城市人民医院回复:当前眼睛黄斑变性手术治疗药物主要有以下两种,分别为雷珠单抗(眼用注射液)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聊城市《关于医疗保险部分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医保字【2018】17号文件有关规定,以上两种药物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的限制用药范围,文件中明确规定符合限制适应症条件的方可医保报销,不符合限制适应症条件应属个人负担范围(即自费)。如符合限制报销条件,以上两种药物在我院的报销比例约为42%左右(城乡居民)、67%左右(城镇职工)。

  以上两种药的限制适应症条件均为:限50岁以上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及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9支,每个年度最多支付4支。

  医院多年来一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没有发生过不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行为。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工作的监督,将一如既往为社会、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1052.市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不作为,市医院西区主楼配套工程至今未动,规划都公示几轮。工地现场挖了个大坑像个大猪圈,每逢降水季节杂草丛生。

  聊城市人民医院回复:2013年第三季度,医院完成二期工程用地地上房屋的征收和拆迁工作,用地共29.5亩。二期工程原规划设计地上12层、地下3层,于2015年8月进行规划公示,北侧住宅楼部分住户就日照、停车、空气质量提出异意,市规划局按居民要求召开听证会。医院结合听证会意见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二期工程重新规划设计,去掉原方案的7层至12层的病房,建设地上6层,设计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病人食堂等服务功能用房,建设地下3层停车场(750多个车位)等。工程北侧距最近住宅楼大于40米,完全符合聊城市建筑日照要求,且不扩建病房,不增加床位。现项目建设规划已经市项目会审查通过,正在抓紧办理规划许可及项目立项备案等建设手续。医院将加快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切实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医院综合服务水平。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类

  1053.市政府定了快一年要建过街天桥,城管局一点动作都没有,但愿这两个月的讨论,城管能有所表示,不然老百姓的心又瓦凉了!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回复: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过街天桥的建设工作,过街天桥是一项民生工程,需要认真研究设计方案,多个部门共同推进。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城区3座过街天桥的建设任务,近日,我局与规划局等单位对过街天桥设计方案进行了调研分析,结合现场实际,综合考虑实用、经济、美观等因素,确定了推荐方案,并向市政府作了汇报,不久将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1054.聊城水城中街,本应该可以建设成亮点步行街。却成了脏乱差典型,中间一个垃圾处理点,到了夏季,脏水经过往车辆一压,从东头臭到西头!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回复:意见建议中所反映水城中街垃圾站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立即组织有关责任人赶到现场检查落实。经现场核实,该站内部无污水存在,站外路面有少量滴漏污水,为各物业小区运送垃圾车辆造成的,现已清理整改完毕。为杜绝所反映问题再次出现,我单位迅速采取可行工作措施:一是对小区物业垃圾运送人员发放宣传材料,要求改装车辆,密闭运输。目前已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二是对环卫处垃圾运输车辆更换密封条,防止渗滤液沿街洒漏。至4月17日,已全部更换密封条。运输密闭效果显著。

  今后,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将与各小区垃圾收集人员加强联系,及时通知整改其在运送垃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提高自身工作标准,定期更换密封条,做到检查维护经常化,常态化,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1055.每年的4月份,柳絮杨棉开始肆虐,给市民出行带来困扰,尤其是有呼吸疾病和过敏体质的人,在保证绿化的前题下,建议用其他树种来代替这些树。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回复: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对管辖范围内的杨柳树加强了飞絮治理,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进行了治理:一是对于园林处负责的绿化建设和提升项目,在植物配置方面尽量不选择飘絮的杨柳树,对于确实需要的,我们也会选择无絮的新品种;二是结合城区绿地提升建设,更换老化的杨柳树,减少飘絮,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园林处共更换杨树2131棵;三是在治理方面,我们对整改范围内所有杨柳树的雌株进行了抑制剂的注射,防治效果很突出,城区内的飘絮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善,另外,结合冬季修剪对杨柳树密集枝条进行了抽枝修剪,减少飞絮发生。目前,市城市管理局园林处管护范围内能产生杨柳絮的杨柳树存量为1700余棵,均进行了抑制剂的注射,造成目前飞絮的苗源主要分布在庭院单位。

  1056.站前街实验小学门口只要下雨必然积水,遇到大雨水一天下不去,很多孩子就进到学校里面鞋子都湿了,站前街路损坏严重,给每天接送孩子和过路的行人造成不便!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回复:根据环保要求,聊张沟、聊堂沟排水口被封堵,故站前街排水只能通过管网向污水处理厂流淌,这是造成排水阻塞的根本原因。随着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实施,这一问题会彻底解决。目前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处将采取疏通掏挖等措施,加快排水速度。

  1057.聊城东昌路聊城的门户。可是聊城东昌路机动车道。修的很好了。路灯也很亮了。但是整个东昌路步行道。单位出入口。高低不平。参差不齐。花砖水泥路面不统一。还有乱停车现象。造成市民出门散步很不安全。也很不美观。和大发展、大美聊城格格不入。希望城建部门。把东昌路的步行道。统一修复。清理占道的停车场。提高聊城整体形象。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回复:东昌路人行道建设年限较长,标准较低,基础薄弱,近年来,由于车辆迅速增加,目前停车场配套设施尚不完善,车辆频繁停放碾压,造成人行道出现坑洼不平现象,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处将根据路面损坏程度,加大对人行道的维护维修工作力度,目前正对人行道进行修补,努力给市民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出行环境。

  1058.城市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了。乱拉电线充电,停车占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车放楼道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回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根据《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实行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协调统一管理。

  二、针对私拉电线充电、消防设施损坏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列》和《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实行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要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组织进行巡查清理违规充电行为,及时维修损坏的消防设施,对于不认真履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针对停车占消防通道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予以处罚。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占用人纠正;拒不纠正的,要立即报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四、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参与,下一步消防部门及公安派出所将大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以社区为主体,充分调动物业管理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小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指导社区或住宅小区建设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灭火器材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加强夜间巡逻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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