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建立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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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维护校园一方净土,菏泽市教育局建立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长效机制。
据悉,市教育局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严禁商业活动进校园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建立学习培训制度,保障学习培训效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入脑入心、依法从教。
同时,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主题、形式、内容、方案、举办单位、参加人员、宣传物品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活动、接受赠予的物品、推荐学生使用的APP,一律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定期排查整改,以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为重点,定期开展教学反思和环境整治,牢固竖起风险防范屏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隐患,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网站公开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举报线索,要限期核查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规范教育管理,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对发生的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增强校长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结构,建立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内部治理体系。要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校长教师的法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开展常态化排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应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凡审批监管不严,发生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德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