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菏泽这几天已有多人被处罚

··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

  烟花爆竹不要放!切莫以身试法!

  烟花爆竹不要放!切莫以身试法!!

  烟花爆竹不要放!切莫以身试法!!!

  牡丹区

  2019年除夕夜,牡丹区公安分局南城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有人在南城办事处黄口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循声寻找,现场将违法燃放人员代某某(男,36岁,牡丹区黄口村人)抓获。

  经询问,代某某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代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4日上午,胡某(牡丹区牡丹办事处人)在租住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岳程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胡某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岳程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胡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菏泽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菏泽城区禁燃区域的查处力度,对燃放烟花爆竹零容忍。为了菏泽的碧水蓝天,请远离烟花爆竹,文明过节!

  定陶区

  自定陶城区实施“禁放令”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每到重要节日,特别是春节期间,定陶警方都会反复提醒市民,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但即便如此,依旧还有市民仍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这不,定陶多人因自己的“任性”,被定陶警方依法处罚。

  2月4日(大年三十)22时许,定陶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巡查时发现,在兴华家园小区一门市门口,居民刘某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依法口头传唤该居民至派出所,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问其为何仍燃放时,刘某说存有侥幸心理,以为一两分钟就燃放完毕,不会被民警发现,没想到还是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定陶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月5日(正月初一)8时许,定陶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城区建华路时,听到“噼里啪啦”响起了鞭炮声,民警闻警而动,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发现有居民何某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场调查取证后,民警当即将居民何某传唤至派出所,何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称以后决不会再顶风而为,一定依法行事。定陶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何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8时许,在城区人民医院北侧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郝某,被定陶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另一组巡查民警发现。现场调查取证后,民警当即将居民郝某传唤至派出所,并对其进行了劝勉教育。经教育后,郝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要自觉遵守规定,从自我做起保护城市环境。定陶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郝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定陶警方再次提醒:春节期间,市民不要侥幸燃放烟花爆竹,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呼吁,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必受惩罚,请广大市民不要以身拭法,自觉营造和维护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处罚不是目的

  自觉才是根本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共同维护菏泽的碧水蓝天!

责编:大众网·菏泽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