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山将再添一所高中!烟台这些最新高中政策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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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官网获悉烟台市莱山区将再添一所民办高中烟台大光华高级中学获批筹设学校筹设期三年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9日中午,烟台市教育局发布《烟台大光华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筹设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同意由武汉大光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在烟台市莱山区莱源路以西、沟莱线以南筹设烟台大光华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大光华高级中学),为实施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为30个教学班、1500人。学校筹设期三年,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据了解,目前莱山区有高中两所,一所是公办高中莱山一中,一所是民办高中烟台市双语实验高中。

  2017年,烟台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同意由烟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设烟台市双语实验高中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市双语实验高中)。该学校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2号,为实施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筹设期三年,筹设期内不得招生。筹设期内,如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可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正式设学申请。

  2018年9月,烟台市双语实验高中已经迎来来自全省各地的首批高一新生。

  此次,烟台大光华高级中学获批筹设,意味着莱山区将再添一所民办高中,为莱山区乃至烟台市民提供更丰富的高中学位资源。

  根据烟台市辖区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内独立设置的高中阶段民办学历学校(不含具有义务教育的一贯制学校),主管部门调整为烟台市教育局。

  管理体制调整后,烟台市双语实验高中有限公司以及通知发布后新审批阶段民办学历学校主管部门变更为烟台市教育局,并依法与市直属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其他高中阶段民办学历学校维持现有市县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不变,待高中阶段民办学历教育依法完成发立后再行调整。

  相关报道:重磅!烟台市启动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烟台市启动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将烟台一中、烟台三中、烟台四中、莱山一中、牟平一中、牟平育英艺术中学、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烟台工贸学校,上收到市级统筹管理原区属高中学校的初中部全部归所在区管理,烟台十四中因初中、高中混校高中部暂不上收仍由芝罘区管理。

  下一步,将对烟台十四中进行规划论证,推动初高中分离办学,初高中分离后,再将高中上收市统筹管理。根据市区高中教育资源及生源发展变化,如果需要撤销十四中高中部,由市教育局统筹安置高中部教师。

  理顺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是我市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2018年3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32号),就推进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加快建立市级举办、管理市辖区普通高中新机制,完善以市为主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体制 。”将区属高中阶段学校上收到市级统筹管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市区融合发展,这也是全国、全省多数地市的普遍做法。

  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将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从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招生政策。总的指导思想是,学生可以根据家庭住址、学业成绩和个人意愿自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鉴于当前芝罘区高中教育的实际,对烟台一中给予四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维持烟台一中在芝罘区的招生规模,过渡期满执行与其他学校同样的招生政策。具体的招生方案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子落,满盘活。”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借助这次改革的良好契机,既要从体制机制变革上促进每一所学校健康发展,又要关注到每一个孩子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高中管理体制改革后,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师资合理流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推动全市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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