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47320件,审执结44920件

··

  今天上午,枣庄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在新城会展中心开幕,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47320件,审执结44920件,标的额158.3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5%、6.7%、47.1%;枣庄中院新收案件7083件,审执结7229件,标的额59.3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2.8%、30.7%、285.4%,均创历史新高。

  2018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49件。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审结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38件。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866件。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712件。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35件。坚持法治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80件,其中,审结省法院指定管辖的济南市原副市长王新文受贿案、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孙正启贪污受贿案,孙正启案系党的十九大后在全国首次适用终身监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6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新收一、二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4件109人,已审结7件6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11人,占判处人数的16.2%。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对39人并处财产刑166.5万元,占判处人数的57.4%。审结全市首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郭昌华等19人开设赌场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满宇然等17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满宇然案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025件。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制定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意见,司法助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审理企业破产案件47件,其中,枣庄万泰纺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实现无震荡破产,推动引进战略投资人,依法保障9900多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审结市中枣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滕州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依法保护727名购房户的群体性债权。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审结买卖、租赁、承揽、建设工程承包等合同纠纷3684件;促进经济开放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2件;服务全域旅游,审结旅游纠纷17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与公安、检察等6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审结涉枣庄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纠纷1531件;保障正当融资需求,审结民间借贷纠纷3502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372件,在全国首次适用商标法惩罚性赔偿条款审结的商标侵权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评为“3.15案例”。支持军队改革,21件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全部按期审执结,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88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838件;坚持促进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并重,维持行政行为93件,撤销或变更234件;推动“告官见到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5.1%。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化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平等保护,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审执结涉企业案件1.2万件。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市法院一审裁判正确率为97.4%,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1天,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45.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1%。强化审级监督和依法纠错,审结二审、再审案件351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763件。

  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0040件。依法保障乡村振兴,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意见,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187件。依法保护人身权益,审结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2447件。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17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477.4万元。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刑事案件19件、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73件。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25件。依法保障、救济合法权利,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件。

  新收执行实施案件8165件,执结8132件,实际执结5398件,实现胜诉权益31.4亿元。强化失信惩戒,41个执行联动部门联合发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出国出境、乘坐飞机高铁、高消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限制,将130家失信企业信息嵌入企业征信系统,把2834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协调公安机关限制出境21人次,布控缉查涉案车辆14次,协调房产、国土等部门查封不动产1103次;打击拒执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5案15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3案13人,法院已依法判处6案6人。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执行措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6542件次,冻结款项16.1亿元,拘留210人,罚款30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89件,标的额451万元,执结涉金融案件56件,标的额3685.7万元,50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创新执行方式,探索推行执行保险+救助机制,全面实行网络零佣金拍卖,为当事人节省670.7万元,发布律师调查令11次,协调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38次,为40名被执行人订制失信彩铃。强化执行宣传,在各类媒体、广场大屏、村居社区精准曝光“老赖”371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公布打击拒执案例10件,举办全媒体直播活动,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推行“零跑腿”“一次办好”改革,从2018年6月1日开始,推行线上线下双轨立案,当事人、律师可全时空通过互联网提交立案材料,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费,网上立案9169件,线下当场立案率达96%。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缓免诉讼费84.7万元,审结司法救助案件47件,为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37.7万元。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首接负责制+办案主体负责制”,推行院领导带班接访、带案下访、阅办人民来信和律师代理申诉等制度,全市法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467人次,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30件,化解信访积案26件。

责编:大众网·枣庄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