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修订参与人解析亮点 政府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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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做客大众网全国两会北京演播室接受专访。特派记者 马俊骥 摄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做客大众网全国两会北京演播室。特派记者 马俊骥 摄
大众网北京3月10日讯(特派记者 李兆辉)9日,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鸳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来到大众网北京演播室接受大众网记者专访。作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立法法》修订的参与人之一,高明芹从《立法法》修订后,将如何影响政府权力、如何约束政府设定税收税种和税率的随意性、如何在出于公共目的的事项中给予政府权力两年有效期等问题上进行了深入剖析。
280多个设区市将拥有立法权
大众网:今年《立法法》的修订,是两会上热门话题之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同时也是《立法法》参与修订的律师之一,你认为《立法法》修订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高明芹:我曾经参加过2014年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立法法》修订的过程,后来全国人大又到地方征求意见,当时我提到,《立法法》作为一部管法的法,我们关于国家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都在《立法法》当中体现,应该说它是一部基本的法律,希望能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并通过。对此,全国人大也充分考虑了代表的建议,将其拿到本次两会上进行修订。
我觉得这一次法律的修订,它的亮点非常多。《立法法》体现了国家立法“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首先,《立法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一级的法律制定机关,也就是说法律由这两个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同时又给国务院一个制定法规和授权制定法律权力,另外还有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地方立法的权力。而即将修订的《立法法》又特别赋予较大市以立法权。也就是说,如果《立法法》修订通过,以后所有设区的280多个市,都将有立法权。
税,政府不能说征就征了
大众网:《立法法》修订也将使税收变得更加严格,对这政府单独制定税种、税率的行为进行约束。请你谈一下,税收法定原则确定之后,对那些原来由政府单方面规定的税收,将产生什么影响?
高明芹:即将修订的《立法法》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因为税收是国家公权力的体现,面对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法人或者个人,其实际上针对的是私权力。这种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制衡,必须由法律来规定,这也是符合国家立法精神的。我在《立法法》修订草案当中发现,从税种到税收征收的程序,以及税收管理的相关规定,都要通过法律来制定,这一点确实是一次重大突破,解决了以前由政府部门随意设定税收税种和税率的局面,是非常大的进步。
我认为,那些原来由政府单方面规定的税收,随着《立法法》的修订,将被纳入到法律的范围之内进行调整。如果原来是由政府部门单独设定的一些税种税率,就要推动尽快立法;如果不能从法律的角度来规定,那这些税率税种就有可能需要调整。
限行限购将不能任性
大众网:《立法法》的修订将限制“红头文件”,约束“政府有权任性”的现状。你认为,它将从哪些方面约束政府权力越位问题?
高明芹:《立法法》规定,未经法律授权,任何部门不得设定规章减损公民的权利,也不得增加公民义务。也就是说,原来地方(政府)一纸红头文件,可能就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如公众比较关注的车辆限行、房屋限购或者车辆限购等。本次《立法法》修订草案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在出现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而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时,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之后也应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众将可参与立法提出意见
大众网:《立法法》修订,将有利于民众参与立法监督。人大将通过听证会、网络等形式,公开征求民众对立法的意见。你认为,这将对立法工作和民众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
高明芹:我觉得这条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因为立法的目的最终还是一种服务于民众,保障民众权利。民众是法律调整的直接对象,参与立法也是发扬民主的程序。
在修订草案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律制定之前,即立法前评估环节,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有关的部门进行论证。在立法过程中,有关的法律草案可以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公众参与,提出意见。对民众提出的意见,常委会以及立法机关有关部门要进行整理,要向立法机关汇报,尊重民众参与的主体意识。另外,在立法的落实环节,立法机关要向民众征求意见,民众还可以进行立法以后的评估。总体来说,《立法法》颁布以后,作为一个新的法律规定,它是非常接地气的,让百姓在法律当中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