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地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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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贾书勋
身份证号:372432197111125456
身份信息:男,汉族,1971年11月12日出生,住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事处袁家村。
案件与悬赏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国祯与被执行人贾书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贾书勋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本院发出财产申报令后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拒不报告财产,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国祯向本院提交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悬赏金比例: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准确下落,使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拘留的,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2000元,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支付财产变价款的10%作为悬赏金。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相关规定(本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4-8258236
联系人:徐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