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人!德州一地公开招聘,今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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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招聘信息来了

  庆云县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

  岗位人员456名

  公告如下

  为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鲁人社函〔2024〕104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对庆云县2025年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456名(其中城镇公益岗125名,乡村公益岗331名),具体岗位名称和岗位职责见附件1和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安置范围

  本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范围主要面向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容易致贫、有就业需求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失业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单位就业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6、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失业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8、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

  9、登记失业的“二孩三孩”妈妈。

  10、困难家庭和有残疾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岁的失业青年;

  7、登记失业的“二孩三孩”妈妈。

  (三)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

  1、全日制在校生;

  2、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累计满规定期限的(一般为36个月);

  5、已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人员;

  6、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7、已享受职工养老待遇的个人;

  8、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所申请岗位工作的人员;

  9、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本县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不含补缴月数)。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月31日,岗位在未录用满的情况下,本次招聘年度内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3)、报名承诺书(附件4)及其他相关材料(附件5),到岗位所在村(社区)或镇街(部门)登记报名(具体可拨打咨询电话)。

  报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民主评议。乡村公益性岗位民主评议须由村(社区)负责组织,城镇公益性岗位民主评议可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负责组织,初步确定上岗人员。

  (三)公示、备案。经村(社区)、乡镇(街道)、部门逐级审核和联审后,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人社局就业服务股备案。

  (四)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岗位管理及补贴待遇

  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包含社保缴费个人承担部分)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小时,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岗位的出勤天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如上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级最新标准为准。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个人享受公岗补贴年限与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期限累计计算)。统一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清退机制

  (一)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可能影响录用情形的人员,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报县人社局备案。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庆云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渤海路街道:0534-3669837

  庆云镇:0534-3321206

  常家镇:0534-3709016

  尚堂镇:0534-3786731

  崔口镇:0534_3737711

  东辛店镇:0534-3741057

  中丁乡:0534-3651016

  徐园子乡:0534-3610360

  严务乡:0534-3728018

  监督电话:人社局就业服务股  0534-3785027

  附件:

  1.《庆云县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表》

  2.《庆云县2025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表》

  3.《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4.《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亲属关系备案表》

  5.报名承诺书

  6.报名相关材料

  附件详见二维码:

  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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