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启用!德州新增7处电子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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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决定从2024年8月14日起,在以下地点正式启用电子监控设备:

  1. 幸福大道与双一路南50米

  2. 大学路与陵西路

  3. 新建路与东地路

  4. 新建路(新湖路至岔河西大道)

  5. 东地路(新岭路至新建路)

  6. 101省道李家桥南

  7. 大学路与东地路

  对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重中型货车不靠右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超速、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好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4年8月8日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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