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发布悬赏公告!见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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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郎浙永,男,1983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铁西大道7号五金灯具市场公寓1号楼1单元335号。身份证号:330722198311251210。
被执行人:邵敏,女,1985年7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铁西大道7号五金灯具市场公寓1号楼1单元335号。身份证号:371428198507083028。
未履行金额563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执行人陈卫华与被执行人郎浙永、邵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1402民初34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郎浙永、邵敏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郎浙永(身份证号:330722198311251210)、邵敏(身份证号:371428198507083028)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在十日内支付提供线索人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最先提供一方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本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2025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悬赏或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21 朱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