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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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王冉冉 通讯员 岳梦佳 张艳 济宁报道

  今年以来,嘉祥公安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越来越多的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警民合力确保野生动物安全。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鼬”

  8月31日18时许,嘉祥县公安局祥城派出所接到书香水岸B区物业求助电话称,发现小区内有一只黄鼠狼影响业主日常生活,请求民警救助。

  接到求助后,祥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与书香水岸小区物业配合将该黄鼠狼控制。经检查,此黄鼠狼身体状况良好,且未发现其有受伤迹象。

  祥城派出所民警与林业部门联系后得知,该黄鼠狼又名黄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可将其放生。随后,民警将此黄鼬带至凤凰山附近进行放生。

嘉祥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鼬”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8月24日下午,嘉祥县公安局满硐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顺河岸边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类动物,请求出警。

  接到求助后,满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只黄喙白身的飞禽蜷缩着,即使有人靠近,也不见它站起或飞翔,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这只“大白鸟”身体较为虚弱,右翅膀羽毛受损无法飞翔。

  满硐派出所民警通过查询比对初步断定“大白鸟”可能是一只白鹭,随即联系林业部门,寻求专业救助。经专业人员确认,这只白色的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目前,受伤的白鹭正在动物救助站接受治疗,经确认白鹭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会将白鹭放归大自然。

嘉祥警民合理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背隼”

  近日,嘉祥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吉祥路与洪山路路口东200米,发现一只不能正常飞行的鸟,疑似保护动物,请求救助。

  接到求助后,嘉祥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其不像一只普通的小鸟,外形看起来更像是一只小鹰或者隼。经查看该鸟没有明显外伤,但精神状态不好,无法飞行,于是民警便将该鸟带到第三网格驻勤站。

  随后,嘉祥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经工作人员仔细辨认,该鸟为灰背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小型猛禽。目前,灰背隼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待其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责编:张效良
审签:马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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