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做法被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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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潘俊宇 日照报道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对日照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全省推广。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要求,将城市更新项目中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有效整合,精准分类,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绿色通道”和精准高效服务机制,精简了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实施进程。

  一、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日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搭建项目策划生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强化项目要素统筹,优化项目策划流程,在线集成生成项目建设条件,提前核实规划、投资、产能置换、考古调查等各类要求,为城市更新项目后期审批提速创造条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项目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分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两类统筹相关部门、市政公用单位提出的项目策划意见以及建设条件,确定城市更新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图,提升后续审批服务效率。

  二、优化开工前审批手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改造项目,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完善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对不改变建筑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的既有建筑更新改造等4类微更新项目,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涉及改变外立面、房屋用途的建筑工程等16类城市更新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监管部门做好后续管理。对简易低风险类城市更新项目免于办理施工图审查,采用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图纸审查管理部门及时审查,缩短工程项目建设总工期。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占挖道路一件事一次办”,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消现场踏勘环节,行政审批与规划、住建、城管、交警等部门线上联动,一次性出具包含规划、施工、道路封闭手续的全链条审批决定书。

  三、简化验收流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纳入联合验收同步开展,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验收申请,协调专项验收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按照“自愿申请、无偿服务、规范实施”的原则,根据建设单位需求,提供规划、人防、消防、城建档案等验收前技术服务,帮助建设单位更好掌握政策要求、技术标准,提高验收效率。按需开展联合验收,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无需办理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简化档案验收,住建部门根据城市更新项目特点提前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将实际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及时移交归档。对一般项目,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压减申报材料,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质效。

  下一步,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坚持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的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开发智能引导、智慧表单、企业(项目)云盘等功能,指导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精准选择项目类型、获取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强化相关审批材料在系统内共享,优化提升城市更新项目“一站式”全流程在线办理效能。

  

责编:吕海丽
审签: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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